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1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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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5 06:10
1、小区工地施工时间规定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