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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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29
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询问办理具体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丢失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纳税(费)申报软件开发与服务,加强对软件开发与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开发服务商)的监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和安全,特制定《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
第二条 网上纳税申报软件分为低保型纳税申报软件、商品化纳税申报软件和纳税人自行开发纳税申报软件。
低保型纳税申报软件,是指税务机关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符合相关规定、满足基本要求的纳税申报软件。
商品化纳税申报软件,是指市场上开发服务商根据相关规定开发的,纳税人自愿选用并享有配套服务的纳税申报软件。
纳税人自行开发纳税申报软件,是指纳税人自行研发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申报软件。
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修订统一的网上纳税申报业务标准(以下简称业务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业务标准之外税(费)申报,由省税务机关依据业务标准增补相应的内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四条 低保型纳税申报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开发和维护,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商品化纳税申报软件和纳税人自行开发纳税申报软件,由开发服务商和自行开发纳税人自行组织开发和维护。
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对开发服务商服务质量进行约束和监督。
第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对开发服务商进行评测及监管。开发服务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较强的综合实力:专职软件开发人员不少于30人,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50人。
(二) 软件开发管理能力: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达到3级以上。
(三) 软件支持服务能力:拥有集软件升级维护保障、远程客户服务呼叫中心、本地化上门服务于一体的完善的支持服务体系。
(四) 有参与税务信息化或国家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经验。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0
根据《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丢失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询问办理具体手续。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已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纳税人申请取消网上办税资格的,需填写《网上办税资格注销申请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销税务登记的,不单独办理此业务,只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即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上报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0
一、找回国税纳税申报系统的密码的方法:携带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表格(税务局有),盖公章,申请重置密码。目前,找回国税纳税申报系统的密码只有这一种途径。
二、注意事项:如果纳税人在5日内没有修改密码或者遗失登录账号或密码,可到办税大厅办理重新设置密码业务。拿到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后,也需要在5日内修改密码。国税网上申报没有初始密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1)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扩展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纳税申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29
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询问办理具体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丢失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纳税(费)申报软件开发与服务,加强对软件开发与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开发服务商)的监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和安全,特制定《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
第二条 网上纳税申报软件分为低保型纳税申报软件、商品化纳税申报软件和纳税人自行开发纳税申报软件。
低保型纳税申报软件,是指税务机关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符合相关规定、满足基本要求的纳税申报软件。
商品化纳税申报软件,是指市场上开发服务商根据相关规定开发的,纳税人自愿选用并享有配套服务的纳税申报软件。
纳税人自行开发纳税申报软件,是指纳税人自行研发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申报软件。
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修订统一的网上纳税申报业务标准(以下简称业务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业务标准之外税(费)申报,由省税务机关依据业务标准增补相应的内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四条 低保型纳税申报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开发和维护,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商品化纳税申报软件和纳税人自行开发纳税申报软件,由开发服务商和自行开发纳税人自行组织开发和维护。
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对开发服务商服务质量进行约束和监督。
第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对开发服务商进行评测及监管。开发服务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较强的综合实力:专职软件开发人员不少于30人,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50人。
(二) 软件开发管理能力: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达到3级以上。
(三) 软件支持服务能力:拥有集软件升级维护保障、远程客户服务呼叫中心、本地化上门服务于一体的完善的支持服务体系。
(四) 有参与税务信息化或国家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经验。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0
根据《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丢失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询问办理具体手续。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已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纳税人申请取消网上办税资格的,需填写《网上办税资格注销申请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销税务登记的,不单独办理此业务,只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即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上报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1
根据《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丢失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并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受理岗,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扩展资料:
1.纳税人申请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需填写《网上办税申请表》、《网上办税协议书》,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纳税人申请开通网上扣缴税款业务,须与开户银行、主管国税机关签订通过税银库联网缴款的《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前期已签定过《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进行实时扣款的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签定)。
3.已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纳税人申请取消网上办税资格的,需填写《网上办税资格注销申请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销税务登记的,不单独办理此业务,只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即可)。
4.纳税人申请办理CA证书相关业务(证书新办、挂起、解挂、更新、注销、补办、解锁等),应填写《纳税人数据证书业务申请表》。
5.纳税人丢失(遗忘)网上申报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1
如果纳税人在5日内没有修改密码或者遗失登录账号或密码,可到办税大厅办理重新设置密码业务,需要注意的是拿到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后,也需要在5日内修改密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0
一、找回国税纳税申报系统的密码的方法:携带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表格(税务局有),盖公章,申请重置密码。目前,找回国税纳税申报系统的密码只有这一种途径。
二、注意事项:如果纳税人在5日内没有修改密码或者遗失登录账号或密码,可到办税大厅办理重新设置密码业务。拿到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后,也需要在5日内修改密码。国税网上申报没有初始密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1)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扩展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纳税申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29
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询问办理具体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丢失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纳税(费)申报软件开发与服务,加强对软件开发与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开发服务商)的监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和安全,特制定《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
第二条 网上纳税申报软件分为低保型纳税申报软件、商品化纳税申报软件和纳税人自行开发纳税申报软件。
低保型纳税申报软件,是指税务机关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符合相关规定、满足基本要求的纳税申报软件。
商品化纳税申报软件,是指市场上开发服务商根据相关规定开发的,纳税人自愿选用并享有配套服务的纳税申报软件。
纳税人自行开发纳税申报软件,是指纳税人自行研发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申报软件。
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修订统一的网上纳税申报业务标准(以下简称业务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业务标准之外税(费)申报,由省税务机关依据业务标准增补相应的内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四条 低保型纳税申报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开发和维护,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商品化纳税申报软件和纳税人自行开发纳税申报软件,由开发服务商和自行开发纳税人自行组织开发和维护。
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对开发服务商服务质量进行约束和监督。
第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对开发服务商进行评测及监管。开发服务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较强的综合实力:专职软件开发人员不少于30人,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50人。
(二) 软件开发管理能力: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达到3级以上。
(三) 软件支持服务能力:拥有集软件升级维护保障、远程客户服务呼叫中心、本地化上门服务于一体的完善的支持服务体系。
(四) 有参与税务信息化或国家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经验。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1
根据《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丢失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并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受理岗,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扩展资料:
1.纳税人申请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需填写《网上办税申请表》、《网上办税协议书》,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纳税人申请开通网上扣缴税款业务,须与开户银行、主管国税机关签订通过税银库联网缴款的《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前期已签定过《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进行实时扣款的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签定)。
3.已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纳税人申请取消网上办税资格的,需填写《网上办税资格注销申请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销税务登记的,不单独办理此业务,只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即可)。
4.纳税人申请办理CA证书相关业务(证书新办、挂起、解挂、更新、注销、补办、解锁等),应填写《纳税人数据证书业务申请表》。
5.纳税人丢失(遗忘)网上申报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1
如果纳税人在5日内没有修改密码或者遗失登录账号或密码,可到办税大厅办理重新设置密码业务,需要注意的是拿到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后,也需要在5日内修改密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0
根据《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丢失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当地税务机关询问办理具体手续。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已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纳税人申请取消网上办税资格的,需填写《网上办税资格注销申请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销税务登记的,不单独办理此业务,只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即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网上报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8 16:30
一、找回国税纳税申报系统的密码的方法:携带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表格(税务局有),盖公章,申请重置密码。目前,找回国税纳税申报系统的密码只有这一种途径。
二、注意事项:如果纳税人在5日内没有修改密码或者遗失登录账号或密码,可到办税大厅办理重新设置密码业务。拿到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后,也需要在5日内修改密码。国税网上申报没有初始密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1)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扩展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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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丢失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并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受理岗,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扩展资料:
1.纳税人申请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需填写《网上办税申请表》、《网上办税协议书》,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纳税人申请开通网上扣缴税款业务,须与开户银行、主管国税机关签订通过税银库联网缴款的《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前期已签定过《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进行实时扣款的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签定)。
3.已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纳税人申请取消网上办税资格的,需填写《网上办税资格注销申请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销税务登记的,不单独办理此业务,只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即可)。
4.纳税人申请办理CA证书相关业务(证书新办、挂起、解挂、更新、注销、补办、解锁等),应填写《纳税人数据证书业务申请表》。
5.纳税人丢失(遗忘)网上申报密码的,应填写《密码重置申请书》,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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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纳税人在5日内没有修改密码或者遗失登录账号或密码,可到办税大厅办理重新设置密码业务,需要注意的是拿到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后,也需要在5日内修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