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4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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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5:10
后项=根号(前项+2) (*),首先证明每一项都小於2. 这一点可以归纳证。
(1) 根号2小于2。
(2) 假设前项小於2, 则前项+2 小于4, 所以后项=根号(前项+2)小於2.数学归纳法知全部项小於2.
(1)若 m、n、p、q∈N*,且m+n=p+q。
(2)在等比数列中,依次每 k项之和仍成等比数列。
(3)从等比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前n项和公式可以推出。
等和数列:
“等和数列”:在一个数列中,如果每一项与它的后一项的和都为同一个常数,那么这个数列叫做等和数列,这个常数叫做该数列的公和。
对一个数列,如果其任意的连续k(k≥2)项的和都相等,我们就把此数列叫做等和数列,它的性质是:必定是循环数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