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4 05: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7:37
之所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保证金,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避免承租人延长交付租金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的事项的出现。
一、租房合同交了保证金能要回吗
1、合同到期时,如果没有家电家具等人为的损毁及没有对房东造成损失,押金应全额返还租客。
2、如果租住期间对房屋设施造成了人为因素的损毁,则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由租户进行一定的赔偿,房东将剩余部分押金返还给租客。
3、如果租客中途不想继续租了,应提前告知房东,让房东有一定的时间再寻找下一家租客,由此造成的损失,租客应当予以合理赔偿。对此,租客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后赔偿给房东一定的违约金,此时,房东有权扣留押金或返还部分押金。
4、如果是房东提前解约,除了全额退回押金,同样也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租房押金是指履行合同时房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失而向租客收取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但不同于定金,押金充当的是质押的作用,所有权属于租客。
二、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的性质
在房屋租赁实践中,出租人通常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金额(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房租)的款项作为押金。但是,我国法律未对押金作出规定。
(一)性质
押金的目的在于担保承租人因租赁所产生的债务履行,即租赁关系终止时,如承租人没有造成房屋的损坏等应当扣减的债务,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
(二)效力
1、对承租人的效力。
押金交付合同为附随于租赁合同的从合同,自交付押金时产生法律效力。当承租人没有交付押金时,应视为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诉请*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约定押金条款时写明如承租人不在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押金,租赁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出租人的效力。
押金对出租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当押金所担保的债务未履行时,出租人可以自行扣除。
三、房屋租赁合同押金的担保范围
押金担保的债权包括:
1、迟延交付租金及其利息;
2、迟延交付的物管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其滞纳金;
3、承租人因违反对租赁物的保管义务或损坏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之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房屋租赁合同的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只要承租人在合同解除后没有照常出租人损失的,那么出租人就应当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