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4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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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1:15
可以的。1、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女职工晚育的享受产假延长的奖励*,但具体*时间由各省自行制定。例如《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不知你是哪个地方的,可以自己查一下,或告诉我,我帮你查一下。3、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