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4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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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5:35
法律分析:当年满六岁的儿童即可入学,教育条件不满足的,可延迟至七周岁。生日九月一日后的,当年未满六岁不得入学;满六岁可当年入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