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武装押运物品清点与交接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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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5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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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8 12:14
押运操作规范
(总则)
一:
为了确保甲方资金、
员工的人身安全及业务的正常开展,
根据
《押
运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操作规范。
二:甲、乙双方相互协助、
密切配合是合作的基础,确保押运安全是
共同的目的,实现“正点、高效、经济”的运作时一致的要求。
三: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遵守操作规范,为确保押运
工作顺利进行。
押运业务
“押运”
指乙方为甲方接送营业款箱;
领、
缴现金
(含外币,
下同)
、
有价证劵;领用、上缴、销毁印章及重要空白凭证;自助设备加钞、
清机和上门收款等进行运送和安全护卫工作。押运由乙方的专业车
辆、武装押运人员(双方)
、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押运服务的内容如
下:
一、
定时接送甲方营业款箱:每日在甲方对外营业结束前,乙方到
收款单位接收营业款箱,送至甲方交款地点并送至寄存金库。
二、
领缴现金:领缴现金包括甲方到人民银行现金库领缴、兑换现
金;到同业银行兑换缴取现金,所属网点之间领缴现金。
三、
自助设备加钞、清机:甲方所属营业网点的自助银行及其他定
点位置的
A
TM
自助存、取款设备加放现金,清理自助设备内
存现金的服务。
】
四、
上门服务:即甲方到企业、单位上门收现金业务的全过程。
五、
有价证劵和空白重要凭证:包括甲方及所属网点领用、上缴、
销毁有价证劵和空白重要凭证的全过程。
押运作业
一、
乙方押运人员必须佩带本人胸牌进行作业。
二、
押运车辆不得搭载其他人员和物品,不许中途停留,办理与押
运无关的事项,押运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有关人
员相互联系。
三、
押运车辆必须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接送箱路线、时间表》到
达营业网点的先后顺序行驶。到达网点后必须尽量靠近网点大
门,押运武装人员按照规定站位警戒,对款箱出入网点交接等
进行安全护卫。
四、
如遇特殊情况,押运车辆不得不改变行驶路线或者延长单趟押
运时间,或者甲方下发的押运任务与乙方指挥中心下达的任务
不一致时,押运车车长应及时与乙方指挥中心及甲方调度人员
联系确认。
五、
押运途中车辆受到袭击或抢劫,押运人员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
向乙方及甲方保卫部门报告。
六、
接送营业款箱要严格执行规定时间,正负误差不的超过五分
钟,若五分钟不能交箱,押运车可以到下一个营业网点接箱,
待全部接送完后再返回该网点接箱。
七、
甲方更改固定营业时间,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业
务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临时更改营业时间,须
提前二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要负责甲方所属营业网点全部库
箱的安全入库。
八、
押运责任的区分按照交接签字为界,甲方签字后所出现问题由
甲方负责,乙方签字后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身份确认
“身份确认”是押运作业的重要环节,也是双方交接营业款箱及
其他业务的关键。甲、乙双方之间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身份确认,
确定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签字。
一、
身份确认的内容:
1.
双方人员的胸卡及胸卡的预留复印件,
(附二寸同一底板的彩色照
片一张)
。
2.
双方人员的签字及签字预留字体样件。
3.
乙方的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及预留影印件。
二、
身份确认的方法:
1.
乙方押运业务人员及甲方业务人员佩戴的胸卡与预留的胸卡复印
件是否一致。
2.
乙方押运业务人员及甲方业务人员本人与胸卡上的照片是否一
致。
3.
乙方押运业务人员及甲方业务人员的签字与预留的签字字样是否
一致。
4.
乙方的车辆、车号与预留的影印件是否一致。
三:其他要求
甲、
乙双方押运交接有关的人员均需向对方预留胸牌、签字等
样件,预留样件加盖单位公章。一方交接人员或押运车辆
变更前,该方须提前二日将新的交接人员胸牌、签字等样
件和押运车辆预留样件提交对方。否则,对方不予认可。
交接签字
一、
款箱交接实行双线控制,即乙方车长与甲方网点负责交接的人
员各自建立一本台帐,双方均在台账上签名、盖章。乙方台账
为《款箱交接登记薄》
,甲方台账为《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
行太华路支行款箱交接登记簿》
。
二、
验封:即检查所交接营业款箱体是否完好,提箱编号、数量是
否相符,锁头及锁眼封条是否完整,有无被撬、被砸的痕迹,
箱体上下联合处合页是否有断、撬等情况。甲方网点交接验封
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
签字:验封完毕,双方人员均应进一步确认对方台账上填写的
日期、单位、箱号、数量等情况有无差错,审核无误后在对方
台账签字栏内签字。
领缴现金、自助设备加钞、清机、上门收款等甲、乙双方应在
对方设置的登记表上签字,甲方为《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
太华路支行委托押运业务登记簿》
,
乙方为
《中途用车登记簿》
。
四、
乙方送款包(箱)程序:当押运车辆到达银行营业网点时,押
运人员将款包(箱)送至营业大厅,双方分别在柜台内外确认
身份后,乙方将款包(箱)送至通勤门内,乙双方在柜台内办
理验封、签字手续。
五、
乙方接款包(箱)程序:运钞车到来前,甲方网点按照规定的
时间检查款包(箱)的情况,检查无误后,在柜台内等候。运
钞车辆到达时,押运业务人员进入大厅,双方分别在柜台内外
进行身份确认,无误后,押运业务人员进入甲方通勤门,进行
验封登记,
互相签字、
盖章。
甲方网点业务人员协助将款包
(箱)
送上运钞车。
六、
封锁及款箱
1.
早晚接送款,甲方必须使用专业款箱,款箱须坚固耐用,便于
提携,款箱箱体要多面印制编号,编号有序可循,便于区分,
运送款箱必须加装双锁。严禁以库包装现金直接交乙方押运。
2.
甲方营业款箱双锁须用专业封条“十字”交叉将锁眼封死,并
在封条上加盖封锁人印章。
3.
甲方或所属各网点向人民银行调缴现金、上门服务时,
必须有
甲方业务人员随车通行办理业务手续。
金库管理
一、
金库是甲方重要的保卫目标之一,除乙方押运业务人员在
限定的交接箱登记处办理交接手续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
入金库库区。
二、
出入库区实行佩戴胸牌或者严格登记签字制度,未佩戴胸
牌或进行登记签字的押运业务人员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
入库区。
三、
押运业务人员及甲方工作人员佩戴的胸牌必须与本人一
直,不允许转借;胸牌必须有本人脱帽的登记像,乙方押
运业务人员胸牌由乙方加盖公章。
四、
押运业务人员及甲方业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
需要更换押运业务人员和甲方业务人员,双方应事先取得
联系,办理身份确认有关手续。
行为管理
一、
乙方押运人员必须服从所在甲方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遵守所在甲方单位的各项规定。
二、
乙方留行待命的押运车辆应有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统一
调度,统一分配任务,不得多方指挥,也不得超越合同范
围调用押运车辆和押运人员。
三、
乙方押运人员及网点保安服务人员等严禁进入甲方网点营
业操作间、计算机机房、办公室内。
四、
乙方押运人员上下款箱必须文明装卸,严禁乱丢、乱扔款
箱,自觉遵守甲方语言及行为规范,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
形象。
五、
押运间歇期间,押运人员武器必须存放在指定的保险柜中,
严禁押运人员携带*支在行内随意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