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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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9:55
1.我国刑法适用罚金刑的表述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对单位判处罚金; 二是“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三是“并处或单处罚金”; 四是“并处罚金”。 将“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和“并处或单处罚金”作为法定刑的犯罪均是犯罪性质和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把“并处罚金”作为法定刑的犯罪大多是经济犯罪、贪利性犯罪或处刑较重的犯罪。 2.确定罚金刑数额应遵循的原则 (1)“以犯罪人的犯罪情节”为依据确定罚金刑的数额。也就是以犯罪人的行为和犯罪人的罪责为根据来确定罚金刑的数额。一般来说,情节较轻的犯罪判处罚金的数额就少一些,相反,情节较重的犯罪判处罚金的数额就多一些。 (2)“以犯罪人的经济状况”为根据确定罚金刑的数额。即决定罚金的数额以犯罪人支付罚金的能力大小为依据,不考虑或忽视犯罪情节本身。例如:《巴西刑法》第43条明确规定:“法官在确定罚金刑时,应首先考虑犯人的经济情况。附款:虽判处最大限度的罚金,但如果法官认为罚金对犯人的经济状况仍是微不足道的,罚金可以增加2倍。” (3)“以犯罪情节为主、同时参酌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来确定罚金刑的数额。也就是说在裁量罚金刑的数额时,首先应该考虑犯罪情节的轻重,其次才兼顾犯罪人支付罚金的能力即犯罪人的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