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3:3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0:37
3月27日,从该案当事人辩护律师徐昕及深圳中院公共关系处确认,该案将于3月30日下午进行二审宣判。
2016年5月,深圳男子王鹏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被刑事拘留。警方调查显示,王鹏此前售出的6只鹦鹉中,有2只为小金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属于受保护物种。
2017年3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一审以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王鹏不服上诉。
2017年11月6日上午10时,王鹏案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庭审持续了将近十个小时,控辩双方均列出多组新证据,对该案程序、证据、定性等多个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其中,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为人工驯养繁殖的鹦鹉是否《刑法》所指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案件未当庭宣判。
今天(3月27日),徐昕提供了深圳中院在3月22日作出的《延长审限决定通知书》显示,该案经过*阅卷、*建议补充侦查、二审*报请省高级人民*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后,案件审限截止2018年1月13日。因本案不能在2018年1月13日前结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层报最高人民*申请延长本案二审的期限。
通知书显示,近日,深圳中院收到上级*的书面决定,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同意本案的审限截至2018年4月13日。
当日中午,徐昕接到深圳中院电话通知,案件将于3月30日下午进行二审宣判。随后,从深圳中院公关处确认,王鹏所涉案件将于3月30日14时30分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第九审判庭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