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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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20:47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发生变变化后,个人应该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说明、变更资料的其他证明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一、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变更信息办理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1)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以参保地*为准
以广州为例子,当地发布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2)明确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办理方式:
(一)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到参保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二)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单位非关键信息变更。
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一)职工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的:
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2.《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人数较多的提供《个人信息变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3.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因单位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有误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
(二)职工个人账户挂在封存部下的:
1.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3.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4.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考虑到各地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所需提供资料不同,建议咨询参保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准。
引用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国*网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