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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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8:08
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破产报告或人民*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及其他方式获悉纳税人破产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人民*申报税收债权,参加 破产清算 ,一般不因破产清算而进行税务检查。 但是,企业破产清算不是排除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法定事由,如破产企业被举报存在偷税、虚开*等税收收违法行为且线索比较明确的,税务机关应依法行使检查权。 只是,经检查后作出的纳税处理、 行政处罚 决定的执行受*。 《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 有本法》第二条 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 债权人 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 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 申请破产 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