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莫名其妙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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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3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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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3 15:32
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试用期是所以员工进入单位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试用期也是单位用来考察员工的一个阶段。那么,员工如果在试用期无故被单位辞退的。员工可以采取哪些途径来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您解答。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试用期无故被辞退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吧。
一、
试用期无故被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是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试用期的员工的劳动合同。言外之意,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依据第40条第3项(即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依据第41条的规定(即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和第40条规定的2种情形共8种情形之一,否则就是违法的。案例中公司败诉的原因就在于把辞退试用期的员工想象得过于简单了。
二、
试用期辞退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
试用期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并没有包括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情形,因此没过试用期是不能要求补偿金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时会约定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有不合格的情况会直接让劳动者走人,可是如果单位说不出什么条件就辞退呢?其实就可以推断单位是违法辞退。关于试用期被辞退怎么办的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