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取出公积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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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2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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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2 02:04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一、公积金里的钱怎么提取出来
(一)提取证明材料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②购房款*或收据原件;(二)身份证明: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③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单位统一办理职工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四)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①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五)提取人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六)提取次数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工不再提取(七)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所需材料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