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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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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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6:20
展开1全部单看这一条是不知道是否违法的,其他条款呢?
有没规定甲方要支付的经济补偿?保密协议的时限,有没超过两年?乙方是的职位,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6:21
答:劳动合同在签订的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的具体事项,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都有义务遵守。
你所提及的协议条款1-7条中,第6条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根据双方约定的保密协议,要求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用人单位必须在一年内按月或一次性支付你保密补偿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例:市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X12月。
鉴于你所述问题,现已离职1年半余、单位未给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对你所造成的侵害加以补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1、要求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你离职后的保密费用;2、要求用人单位对你在职时所发生的社会保险费用加以补偿。
实话实说啊,你这个事很难办了,1、根据你提供的协议条款1-7条,原用人单位在制定这份协议时绝对有高人指点;2、你现在没有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原件,对案件开展有较大难度;3、你离职时间过长,对案件追诉有一定困难,劳动仲裁机构会以只处理有劳动关系的案件等言辞推脱你;4、对已经离职的劳动者,原工作单位未给予缴纳社会保险的,国家没有现行的赔付标准。
我这么说只是把问题分析到最坏,你不要畏难,为了你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干到底,这事第一步就要找劳动仲裁解决,不立案磨死他。最终目的就通过劳动仲裁的调节权利,追加你的补偿标准。差一不二就得~~切忌!!
祝你成功!! 1、如果是保密工资,那么其实只要你到新的工作单位工作,不泄漏原单位秘密就可以了。但是以你的说法,应是竞业*,如果签订的该协议,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应该是以支付的保密工资的2--3倍(我们企业的规定)。
2、最终重要的是可能涉及到你新单位问题,原单位可以以你和新单位作为被告起诉,这样对你不利。
3、保密工资也应在你的工资条上明确说明,否则不能认定为支付了保密工资。
4、建议与原单位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如果划得来,只能支付违约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6:21
仅就这些条款来看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提醒一点的是,保密协议中用人单位提供的保密金应当在工资条上单独显示,不能跟其他项目混同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6:22
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
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当事人将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第一: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第二: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第四: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六: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第七: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