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3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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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9:56
当事人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户口迁移后,应该在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续交社保,社保迁移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提供 户口所在地 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2,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社保续交手续: 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 ,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 解除劳动关系 后, 个体工商户 、 自由职业者 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 社会保险费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