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8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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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1:32
税前扣除的部分项目依法是需要获取*或收据的。如对发生的从外部购进或由外部提供的用于职工福利的支出,均应取得必要的*和收据等凭据。只要是在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取得了相关报销凭据就可以在当年度扣除,否则就需进行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