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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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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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18:22
从企业没有遵守劳动合同法,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日期起算,超过1年就没法申请仲裁了。
1.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3.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侵权计算的节点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也就是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日期起算,超过1年就没法通过*获得两倍赔偿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