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30 00:3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3:41
首先,老祖宗留下的旧宅基地,不会没有证件,只是你手中未必有证件。1951年结束土改时,全国各地都颁发了*盖章的房产和土地证,该证件中,不仅记录了群众对土地的拥有情况,也记录了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情况,并且建有房子的宅基地,和未建房子的空宅基地,都标注得非常清楚,四至八道和面积都有详细记录。
打开腾讯新闻,查看更多图片 >
在当时,*颁发的土地房产证,农户家中一般存有一份,存根都存在当地*的档案管理部门。只是由于年代久远,农户中很少有保存此证件的。不过,你手中没有无所谓,完全可以到档案部门查询,根据1951年时你家户主的姓名,完全可以检索得到,查到后复印或拍照留存即可。
不过,这份土地房产证,偏重于对土地的确权。人民公社化后,随着人民公社60条颁布,农村的土地彻底打破私有制,全部归集体所有,这份土地房产证便失去了法律效力,不再能证明土地的所有权情况。但是,就当时的房产来说,这个证件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证明当时的房产归谁。
所以,如果你家老祖宗留下来的旧宅基地上盖有房屋,档案部门留存的土地房产证,完全可以佐证房子的所有权。而农村的房子是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传到你这一辈,如果这房子还在,前面换发房产证时没有办理,在这次农村房产确权中,完全可以持旧土地房产证和传承关系证明,办理该房产的确权手续,确定房产权属和宅基地使用权。
不过,如果老祖宗留下来的只是旧宅基地,没有建设房屋,当时一般称为屋夼,在土地改为公有制后,你家传的没有建房的土地便会收归村集体所有,如果没有申请使用权,虽然其为家传 ,但也失去了土地使用权。过去的土地房产证,只能证明你家曾经拥有过此土地,不能证明现在还拥有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空闲两年以上的宅基地,就可以收归集体,农民丧失了使用权,你家就无法再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了。
并且,农村房产确权和宅基地确权,是针对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土地,空宅基地不存在确权问题。因此,你所说的祖上留下的宅基地,如果现在还有房屋存在,即使超过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规定,也可以办理房屋确权,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你祖上留下的只是空闲的宅基地,则该地早已经收归集体,不存在补办手续问题。如果你想继续使用,就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依法进行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3:41
老宅基地上的房子已经扒了,你得从新申请建造房屋,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这样你再重新盖新房,才能给你办理房产证。你把房子扒了,没有房子怎么给你办理房产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