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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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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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2
1.工业企业——2个月业务
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08年8月至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
(2)8月份销售其他应税药品,收到含税货款23400元;销售免税药品50000元。
(3)8月份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68000元,用于生产应税与免税药品,但无法划分耗料情况。支付运费1200元(有运输*),其中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200元,运费900元。
(4)9月份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价款150000元(不含税),动用外购原料成本28000元,其中含购货运费930元(有运输*),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免费药品的运费700元(有运输*)。
(5)9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300000元。
(6)9月份外购应税产品包装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5000元,支付产品说明书加工费2000元,取得专用*上注明税款340元。
【要求】计算该药厂8月和9月*税额。
【参*】
8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 =117000÷1.17×17% +23400÷1.17×17% =20400(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68000+(900+100)×7%]×50000÷(120000+50000)=20020.59(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68000+(900+100)×7%-20020.59 = 48049.41(元)
应纳* = 20400-48049.41 = -27649.41(元)
8月未抵扣完的*额为27649.41元,留待9月份继续抵扣。
9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进项税额=5000+340-(28000-930)×17%-930÷(1-7%)×7%=668.1(元)
9月应纳*=51000-668.1-27649.41=22682.49(元)
2. 甲卷烟厂(位于市区)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52000元,支付运费2000元,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将购买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专用*,注明加工费6000元,乙企业代扣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48500元;企业职工浴池领用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时取得普通*的劳保用品,成本8600元,领用上月购进时取得*专用*和合法的运输*的煤炭,成本34290元(包括买价31000元,运输成本1790元,装卸费1500元)。(A牌卷烟的不含*调拨价为82元/条,本月取得的*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要求】 请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
【参*】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1+10%)=52000×1.1=5720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57200×20%=11440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3%=(57200+11440)×13%=8923.2
运费进项税额=2000×7%=140
购买烟叶合计可抵扣进项税额=9063.2元
加工费进项税额=6000×17%=1020
甲卷烟厂的销项税额=(348500+85000)×17%=73695(元)
进项税额转出=31000×13%+1790/(1-7%)×7%=4164.73(元)
应纳*=73695-(9063.20+1020-4164.73)=67776.53(元)
3. 甲为生产企业,乙为运输企业,丙为商业零售企业。甲和丙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2009年3月三家企业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售给丙企业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金5.1万元。丙企业当月付款60%、其余下月付清,本月专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乙企业收取运输费用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丙企业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垫运费,甲将台头为丙企业的运输*转交给丙企业,丙企业已将运费付给了甲企业;
(2)甲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乙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入库。取得乙企业的运输*上注明运输费0.7万元,装卸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
(3)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5万元,税金0.85万元,国庆节前将外购价值4万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4)因质量问题,丙企业退回上月从甲企业的进货50件,每件不含税价0.08万元(已抵扣过进项税),丙取得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退货手续符合规定;
(5)本月10日甲企业又以销售折扣方式卖给丙一批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销售额18万元,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定是5/10、2/20、N/30。丙企业提货后于本月18日就全部付清了货款,并将专用*到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运费为0.3万元,尚未取得运输*;
(6)丙企业本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甲企业应纳*;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税率3%);
(3)丙企业应纳*。
【参*】
(1)甲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5.1+18×17%-50×0.08×17%=8.16-0.68=7.48 (万元)
当期进项税=3.4+0.7×7%+0.85-4×17%=3.62 (万元)
当期应纳*=7.48-3.62=3.86(万元)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为:(0.5+0.7+0.08+0.02+0.3)×3%=0.05 (万元)
(3)丙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0.85+35.1÷(1+17%)×17%=5.95 (万元)
当期进项税=5.1+18×17%-50×0.08×17%+0.5×7%=7.52 (万元)
当期应纳*=5.95-7.52=-1.57(万元)
4. 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批发部、零售部和宾馆,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l)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日用品,普通*上注明的价款35800元;
(2)商场本月从某食品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食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上注明价款为8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3)从某汽车制造厂购进一辆自用的载货汽车及配套的备用件,分别取得*专用*载明的汽车价款210000元,*35700元,备用件价款3100元,*527元,货款及*款已经支付,汽车已办理登记注册,并交付使用;
(4)从国外进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40000元,关税税率为25%,款项已经支付(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化妆品已验收入库;
(5)商场本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款为215320元,支付运费9600元(运费*符合抵扣规定),购进商品货款均已支付并已验收入库;
(6)该商场批发部本月批发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0元,其中包括销售化妆品不含税收入94000元,按合同约定销售商品应由商场承担的运费支出969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货款已经收到,运费已经支付;
(7)该商场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53000元(其中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67860元,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65520元);
(8)上月售出的空调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退回1台,收回原来开具的普通*上注明的销售额为6669元,该商场把空调返给厂家,并取得了厂家开具的*专用*(红字),*上注明的价款为4800;
(9)该商场所属的宾馆取得客房收入72020元,餐饮收入32000元,歌厅收入13250元;本月宾馆领用商场上月购进的床上用品价值30000元,宾馆餐饮部领用餐具价值12000元(不考虑所负担运输成本)。
【要求】(1)计算该商场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期进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纳*。
【参*】
(1)当期销项税额=[800000+(1053000-6669)÷(1+17%)] ×17%=288031(元)
(2)当期进项税额=8000 ×3%+35700+527+840000×(1+25%)÷(1-30%)×17%+215320+9600×7%+9690×7%-4800×17%=507321.3(元)
进项税额转出=(30000+12000)×17%=7140(元)
(3)应纳*=288031-(507321.3-7140)=-212150.3(元)
5. 某印刷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为某学校印刷复习资料1000册,普通*上注明的印刷费为4000元。
(2)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1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书不含税印刷费20元,另收运输费1000元。
(3)印刷挂历1400本,每本售价23.4元(含税价),零售50本;批发给某图书城800本,实行七折优惠,开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了同一张专用*上,并规定5天之内付款再给5%折扣,购货方如期付款;发给本企业职工300本;赠送客户200本。
(4)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
(5)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13600元,*已经认证。购进其他原料,取得*专用*,支付价款200000元、*34000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10000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20000元(占支付金额的10%),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6)购买一台设备取得*专用*上注明税金34000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为1020元。相关*已经通过认证。
(7)上月购进的价值30000元(不含税价)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
(8)接受某杂志社委托,印刷有统一刊号的杂志2000册,纸张由印刷厂提供,共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
(9)将以前购进的库存材料(不符合抵扣规定未抵扣)用于职工浴室,账面成本5000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4000÷(1+17%)×17%+20×15000×17%+1000÷(1+17%)×17%+23.4÷(1+17%)×(50+300+200)×17%+23.4÷(1+17%)×800×70%×17%+5000×17%+10000×13%=57650.50(元)
(2)进项税额=(34000+10000×7%)×(1-10%)+13600+34000+1020-30000×17%=74750 (元)
(3)应纳*额=57650.50-74750=-17099.5 (元)
(注释:①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报纸和杂志,纸张由印刷厂社提供,图书按销售货物(13%)征收*;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按提供劳务征收*,税率为17%;②收取的运输费属价外费用,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算*;③为免税商品印刷说明书属征税范围按17%交*;④购进设备和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可以以票扣税;⑤上月购进的纸张本月因管理不善不能使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 某涂料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化工原料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100 000元,*款17 000元;化工原料已验收入库并部分地投入使用。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 400元,其中:运费1 9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4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
(2)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5 000元,*款850元。月末,该批包装物尚未运达企业。
(3)销售甲种涂料2 500桶,并向对方开具*专用*,*中注明销售额为15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9 250元,并单独记账核算。
(4)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 400元,已入账核算。
(5)为粉刷办公科室、车间,从成品仓库领用甲种涂料20桶,已按成本价转账核算。甲种涂料的单位生产成本为40元/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额。
【参*】
(1)进项税额=17000+(1950+50)×7%=17140
(2)进项税额=850
(3)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
注: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4)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
(5)甲种涂料当月销售价根据(3)得出150000/2500=60元
销项税额=20×60×17%=204元
当月应纳税额=25500+3400+204-17140-850=11114(元)
7.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专用*,注明加工费30000元、*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12000元,取得普通*。
(2)购进货物取得*专用*,注明金额450000元、*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本月将以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注明金额160000元、*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成本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8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3辆,其售价高于原值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0800元。
(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一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1)业务1应纳*额;
(2)业务2应纳*额;
(3)业务3应纳*额;
(4)业务4应纳*额;
(5)业务5应纳*额;
(6)该企业2月份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
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
应缴*=44200-21540=22660
(2)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
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
应纳*=85000-62460=22540
(3)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
进项税额转出= (50000-4850)×17%+4850/(1-7%)×7%=8040.55
进项税额=27200-8040.55=19159.45
应缴*=31977-19159.45=12817.55
(4)销售摩托车应纳*=20800/(1+4%)×4%×50%=400
(5)押金收入应纳*税额=12870/(1+17%)×17%=1870
2月份应纳*总额=22660+22540+12817.55+400+1870=60287.55(元)
8. 某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实行“免、抵、退”税工业企业2008年留抵*3800元,2009年发生如下业务:
(1)1月,购买国内原材料A,入库但未付款,税控*注明价款100000元,*17000元;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一批,海关认可*CIF价70000美元,汇率6.85 ,关税税率8%,企业缴纳了规定的关税和*后海关放行,缴纳*的海关完税凭证尚未传递回企业。当期内销现销收入销售额(不含税)150000人民币,15日发出赊销商品一批,合同规定发出之日40天付款结账,合同货物含税总金额250000元。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8270欧元,汇率9.1 ;(注: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2)2月,得到上月进口货物缴款书及相关报关单经税务机关批准抵扣,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用于生产目的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账面成本87000元。当期内销货物1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支付销售运费4000元,出口货物离岸价14076欧元,汇率9.08。
要求:计算各月应纳*及出口退税。(该企业出口退税率13%,征税率17%)
【参*】
(1)1月:
销项税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50000×17% =25500(元)
②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8270×9.1=75257(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购入国内原材料A的17000元可计入进项;
②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海关征收关税及代征*额,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组成计税价格=70000×6.85×(1+8%)=517860(元)
*额=517860×17% =88036.2 (元)
该批货物因未拿到海关缴款书,不可在当期抵扣。
③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扣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8270×9.1×(17%-13%)=3010.28(元)
④当月应纳*=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25500-(17000-3010.28+3800)=7710.28(元)
当月应纳*额7710.28元。这里计算时注意不要遗忘3800元的期初留抵税额。
增加::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75257×13%=9783.41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7710.28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9783.41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7710.28(元)
当期免抵税额=9783.41-7710.28=2073.13
(2)2月:
销项税额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60000×17% =27200(元)
②赊销商品合同到规定期限,不论是否收到货款,均应计算销项税。25万元含税价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税。
250000÷(1+17%)×17% =213675.21 ×17%=36324.79(元)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14076×9.08=127810.08元 (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申报抵扣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所列进项税额88036.2(元)
②销售运费4000元部分的进项税额:
4000×7% =280(元)
③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要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当期进项税额转出,注意转出时要先还原成原计税标准:
87000÷(1-13%)×13%=13000(元)
④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127810.08×(17%-13%)=5112.40(元)
⑤当月应纳*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7200+36324.79-(88036.2+280-5112.40-13000)=-6679.01(元)
⑥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27810.08×13%=16615.31(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6679.01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6615.31(元)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6679.01(元)
当期免抵税额=16615.31-6679.011=9936.30(元)
9. 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2009年1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等货物取得的*专用*注明价款1 200万元,税款204万元;另外支付进货运费金额3万元,取得合法的货运*。货款已付,货物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一批,该料件到岸价格120万元,海关已征进口环节关税12万元,消费税56.57万元。该企业当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700万元,款项已收。当月出口货物销售额(离岸价)18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1:6.84),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并且有上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3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或应退的*额。
【参*】
进项税额=204+3×7%=204.21(万元)
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120+12+56.57=188.57(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88.57×(17%-15%)=3.771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80×6.84×(17%-15%)-3.7714
=20.8526 (万元)
上期留抵税额=32(万元)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04.21-20.8526+32=215.3574(万元)
应纳税额=700×17% - 215.3574=-96.3574(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88.57×15%=28.2855(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限额=180×6.84×15%-28.2855=156.3945(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96.357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限额156.3945万元
所以,应退税额=96.357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56.3945-96.3574=60.0371(万元)
10. 某生产企业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生产企业,主要从事货物生产、出口销售和国内销售业务。该企业本期有关资料如下:
(1)报关离境出口销售货物三批,离岸价合计为100万美元。
(2)国内销售货物若干批,取得销售额(不含税)350万元人民币。
(3)购进并验收入库生产用货物若干批,并取得*专用*,价款为800万元人民币,*税额为136万元人民币。
(4)购进生产用货物中,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一批,实际成本50万元人民币;因火灾损失购进货物一批,实际成本20万元人民币。
该企业购进和生产的货物适用的*税率均为17%,且无免税购进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1%;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6.84;该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该企业本期出口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参*】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100×6.84×(17%-11%)=41.04(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70×17%=11.9(万元)
应纳*=350×17%-(136-11.9 -41.04)=-23.5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限额=100×6.84×11%=75.24(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3.5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75.24万元
应退税额=23.5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75.24-23.56=51.68(万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3:23
*就是按照本企业增值额乘以税率,虽然是价外税,但也是企业需要负担的,是企业的税收成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3:23
*是价外税,你的成本是你的不含税价格,如果非要考虑进项税的话,销项税也要算入销售收入中才配比呀。但是那样算不合理,你那财务总监是不是有别的要求呀,既然是财务总监他应该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你就按他说的,考虑上进项税,同时收入你也考虑上销项税,给他报个数,他是不是要给那些不明白财务的人看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3:23
1.工业企业——2个月业务
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08年8月至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
(2)8月份销售其他应税药品,收到含税货款23400元;销售免税药品50000元。
(3)8月份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68000元,用于生产应税与免税药品,但无法划分耗料情况。支付运费1200元(有运输*),其中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200元,运费900元。
(4)9月份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价款150000元(不含税),动用外购原料成本28000元,其中含购货运费930元(有运输*),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免费药品的运费700元(有运输*)。
(5)9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300000元。
(6)9月份外购应税产品包装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5000元,支付产品说明书加工费2000元,取得专用*上注明税款340元。
【要求】计算该药厂8月和9月*税额。
【参*】
8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 =117000÷1.17×17% +23400÷1.17×17% =20400(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68000+(900+100)×7%]×50000÷(120000+50000)=20020.59(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68000+(900+100)×7%-20020.59 = 48049.41(元)
应纳* = 20400-48049.41 = -27649.41(元)
8月未抵扣完的*额为27649.41元,留待9月份继续抵扣。
9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进项税额=5000+340-(28000-930)×17%-930÷(1-7%)×7%=668.1(元)
9月应纳*=51000-668.1-27649.41=22682.49(元)
2. 甲卷烟厂(位于市区)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52000元,支付运费2000元,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将购买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专用*,注明加工费6000元,乙企业代扣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48500元;企业职工浴池领用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时取得普通*的劳保用品,成本8600元,领用上月购进时取得*专用*和合法的运输*的煤炭,成本34290元(包括买价31000元,运输成本1790元,装卸费1500元)。(A牌卷烟的不含*调拨价为82元/条,本月取得的*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要求】 请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
【参*】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1+10%)=52000×1.1=5720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57200×20%=11440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3%=(57200+11440)×13%=8923.2
运费进项税额=2000×7%=140
购买烟叶合计可抵扣进项税额=9063.2元
加工费进项税额=6000×17%=1020
甲卷烟厂的销项税额=(348500+85000)×17%=73695(元)
进项税额转出=31000×13%+1790/(1-7%)×7%=4164.73(元)
应纳*=73695-(9063.20+1020-4164.73)=67776.53(元)
3. 甲为生产企业,乙为运输企业,丙为商业零售企业。甲和丙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2009年3月三家企业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售给丙企业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金5.1万元。丙企业当月付款60%、其余下月付清,本月专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乙企业收取运输费用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丙企业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垫运费,甲将台头为丙企业的运输*转交给丙企业,丙企业已将运费付给了甲企业;
(2)甲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乙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入库。取得乙企业的运输*上注明运输费0.7万元,装卸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
(3)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5万元,税金0.85万元,国庆节前将外购价值4万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4)因质量问题,丙企业退回上月从甲企业的进货50件,每件不含税价0.08万元(已抵扣过进项税),丙取得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退货手续符合规定;
(5)本月10日甲企业又以销售折扣方式卖给丙一批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销售额18万元,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定是5/10、2/20、N/30。丙企业提货后于本月18日就全部付清了货款,并将专用*到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运费为0.3万元,尚未取得运输*;
(6)丙企业本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甲企业应纳*;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税率3%);
(3)丙企业应纳*。
【参*】
(1)甲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5.1+18×17%-50×0.08×17%=8.16-0.68=7.48 (万元)
当期进项税=3.4+0.7×7%+0.85-4×17%=3.62 (万元)
当期应纳*=7.48-3.62=3.86(万元)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为:(0.5+0.7+0.08+0.02+0.3)×3%=0.05 (万元)
(3)丙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0.85+35.1÷(1+17%)×17%=5.95 (万元)
当期进项税=5.1+18×17%-50×0.08×17%+0.5×7%=7.52 (万元)
当期应纳*=5.95-7.52=-1.57(万元)
4. 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批发部、零售部和宾馆,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l)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日用品,普通*上注明的价款35800元;
(2)商场本月从某食品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食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上注明价款为8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3)从某汽车制造厂购进一辆自用的载货汽车及配套的备用件,分别取得*专用*载明的汽车价款210000元,*35700元,备用件价款3100元,*527元,货款及*款已经支付,汽车已办理登记注册,并交付使用;
(4)从国外进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40000元,关税税率为25%,款项已经支付(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化妆品已验收入库;
(5)商场本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款为215320元,支付运费9600元(运费*符合抵扣规定),购进商品货款均已支付并已验收入库;
(6)该商场批发部本月批发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0元,其中包括销售化妆品不含税收入94000元,按合同约定销售商品应由商场承担的运费支出969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货款已经收到,运费已经支付;
(7)该商场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53000元(其中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67860元,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65520元);
(8)上月售出的空调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退回1台,收回原来开具的普通*上注明的销售额为6669元,该商场把空调返给厂家,并取得了厂家开具的*专用*(红字),*上注明的价款为4800;
(9)该商场所属的宾馆取得客房收入72020元,餐饮收入32000元,歌厅收入13250元;本月宾馆领用商场上月购进的床上用品价值30000元,宾馆餐饮部领用餐具价值12000元(不考虑所负担运输成本)。
【要求】(1)计算该商场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期进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纳*。
【参*】
(1)当期销项税额=[800000+(1053000-6669)÷(1+17%)] ×17%=288031(元)
(2)当期进项税额=8000 ×3%+35700+527+840000×(1+25%)÷(1-30%)×17%+215320+9600×7%+9690×7%-4800×17%=507321.3(元)
进项税额转出=(30000+12000)×17%=7140(元)
(3)应纳*=288031-(507321.3-7140)=-212150.3(元)
5. 某印刷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为某学校印刷复习资料1000册,普通*上注明的印刷费为4000元。
(2)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1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书不含税印刷费20元,另收运输费1000元。
(3)印刷挂历1400本,每本售价23.4元(含税价),零售50本;批发给某图书城800本,实行七折优惠,开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了同一张专用*上,并规定5天之内付款再给5%折扣,购货方如期付款;发给本企业职工300本;赠送客户200本。
(4)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
(5)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13600元,*已经认证。购进其他原料,取得*专用*,支付价款200000元、*34000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10000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20000元(占支付金额的10%),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6)购买一台设备取得*专用*上注明税金34000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为1020元。相关*已经通过认证。
(7)上月购进的价值30000元(不含税价)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
(8)接受某杂志社委托,印刷有统一刊号的杂志2000册,纸张由印刷厂提供,共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
(9)将以前购进的库存材料(不符合抵扣规定未抵扣)用于职工浴室,账面成本5000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4000÷(1+17%)×17%+20×15000×17%+1000÷(1+17%)×17%+23.4÷(1+17%)×(50+300+200)×17%+23.4÷(1+17%)×800×70%×17%+5000×17%+10000×13%=57650.50(元)
(2)进项税额=(34000+10000×7%)×(1-10%)+13600+34000+1020-30000×17%=74750 (元)
(3)应纳*额=57650.50-74750=-17099.5 (元)
(注释:①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报纸和杂志,纸张由印刷厂社提供,图书按销售货物(13%)征收*;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按提供劳务征收*,税率为17%;②收取的运输费属价外费用,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算*;③为免税商品印刷说明书属征税范围按17%交*;④购进设备和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可以以票扣税;⑤上月购进的纸张本月因管理不善不能使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 某涂料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化工原料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100 000元,*款17 000元;化工原料已验收入库并部分地投入使用。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 400元,其中:运费1 9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4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
(2)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5 000元,*款850元。月末,该批包装物尚未运达企业。
(3)销售甲种涂料2 500桶,并向对方开具*专用*,*中注明销售额为15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9 250元,并单独记账核算。
(4)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 400元,已入账核算。
(5)为粉刷办公科室、车间,从成品仓库领用甲种涂料20桶,已按成本价转账核算。甲种涂料的单位生产成本为40元/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额。
【参*】
(1)进项税额=17000+(1950+50)×7%=17140
(2)进项税额=850
(3)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
注: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4)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
(5)甲种涂料当月销售价根据(3)得出150000/2500=60元
销项税额=20×60×17%=204元
当月应纳税额=25500+3400+204-17140-850=11114(元)
7.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专用*,注明加工费30000元、*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12000元,取得普通*。
(2)购进货物取得*专用*,注明金额450000元、*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本月将以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注明金额160000元、*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成本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8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3辆,其售价高于原值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0800元。
(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一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1)业务1应纳*额;
(2)业务2应纳*额;
(3)业务3应纳*额;
(4)业务4应纳*额;
(5)业务5应纳*额;
(6)该企业2月份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
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
应缴*=44200-21540=22660
(2)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
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
应纳*=85000-62460=22540
(3)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
进项税额转出= (50000-4850)×17%+4850/(1-7%)×7%=8040.55
进项税额=27200-8040.55=19159.45
应缴*=31977-19159.45=12817.55
(4)销售摩托车应纳*=20800/(1+4%)×4%×50%=400
(5)押金收入应纳*税额=12870/(1+17%)×17%=1870
2月份应纳*总额=22660+22540+12817.55+400+1870=60287.55(元)
8. 某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实行“免、抵、退”税工业企业2008年留抵*3800元,2009年发生如下业务:
(1)1月,购买国内原材料A,入库但未付款,税控*注明价款100000元,*17000元;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一批,海关认可*CIF价70000美元,汇率6.85 ,关税税率8%,企业缴纳了规定的关税和*后海关放行,缴纳*的海关完税凭证尚未传递回企业。当期内销现销收入销售额(不含税)150000人民币,15日发出赊销商品一批,合同规定发出之日40天付款结账,合同货物含税总金额250000元。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8270欧元,汇率9.1 ;(注: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2)2月,得到上月进口货物缴款书及相关报关单经税务机关批准抵扣,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用于生产目的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账面成本87000元。当期内销货物1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支付销售运费4000元,出口货物离岸价14076欧元,汇率9.08。
要求:计算各月应纳*及出口退税。(该企业出口退税率13%,征税率17%)
【参*】
(1)1月:
销项税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50000×17% =25500(元)
②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8270×9.1=75257(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购入国内原材料A的17000元可计入进项;
②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海关征收关税及代征*额,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组成计税价格=70000×6.85×(1+8%)=517860(元)
*额=517860×17% =88036.2 (元)
该批货物因未拿到海关缴款书,不可在当期抵扣。
③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扣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8270×9.1×(17%-13%)=3010.28(元)
④当月应纳*=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25500-(17000-3010.28+3800)=7710.28(元)
当月应纳*额7710.28元。这里计算时注意不要遗忘3800元的期初留抵税额。
增加::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75257×13%=9783.41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7710.28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9783.41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7710.28(元)
当期免抵税额=9783.41-7710.28=2073.13
(2)2月:
销项税额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60000×17% =27200(元)
②赊销商品合同到规定期限,不论是否收到货款,均应计算销项税。25万元含税价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税。
250000÷(1+17%)×17% =213675.21 ×17%=36324.79(元)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14076×9.08=127810.08元 (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申报抵扣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所列进项税额88036.2(元)
②销售运费4000元部分的进项税额:
4000×7% =280(元)
③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要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当期进项税额转出,注意转出时要先还原成原计税标准:
87000÷(1-13%)×13%=13000(元)
④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127810.08×(17%-13%)=5112.40(元)
⑤当月应纳*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7200+36324.79-(88036.2+280-5112.40-13000)=-6679.01(元)
⑥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27810.08×13%=16615.31(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6679.01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6615.31(元)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6679.01(元)
当期免抵税额=16615.31-6679.011=9936.30(元)
9. 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2009年1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等货物取得的*专用*注明价款1 200万元,税款204万元;另外支付进货运费金额3万元,取得合法的货运*。货款已付,货物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一批,该料件到岸价格120万元,海关已征进口环节关税12万元,消费税56.57万元。该企业当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700万元,款项已收。当月出口货物销售额(离岸价)18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1:6.84),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并且有上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3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或应退的*额。
【参*】
进项税额=204+3×7%=204.21(万元)
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120+12+56.57=188.57(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88.57×(17%-15%)=3.771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80×6.84×(17%-15%)-3.7714
=20.8526 (万元)
上期留抵税额=32(万元)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04.21-20.8526+32=215.3574(万元)
应纳税额=700×17% - 215.3574=-96.3574(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88.57×15%=28.2855(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限额=180×6.84×15%-28.2855=156.3945(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96.357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限额156.3945万元
所以,应退税额=96.357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56.3945-96.3574=60.0371(万元)
10. 某生产企业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生产企业,主要从事货物生产、出口销售和国内销售业务。该企业本期有关资料如下:
(1)报关离境出口销售货物三批,离岸价合计为100万美元。
(2)国内销售货物若干批,取得销售额(不含税)350万元人民币。
(3)购进并验收入库生产用货物若干批,并取得*专用*,价款为800万元人民币,*税额为136万元人民币。
(4)购进生产用货物中,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一批,实际成本50万元人民币;因火灾损失购进货物一批,实际成本20万元人民币。
该企业购进和生产的货物适用的*税率均为17%,且无免税购进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1%;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6.84;该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该企业本期出口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参*】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100×6.84×(17%-11%)=41.04(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70×17%=11.9(万元)
应纳*=350×17%-(136-11.9 -41.04)=-23.5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限额=100×6.84×11%=75.24(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3.5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75.24万元
应退税额=23.5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75.24-23.56=5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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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4
价外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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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3
*就是按照本企业增值额乘以税率,虽然是价外税,但也是企业需要负担的,是企业的税收成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3:23
*是价外税,你的成本是你的不含税价格,如果非要考虑进项税的话,销项税也要算入销售收入中才配比呀。但是那样算不合理,你那财务总监是不是有别的要求呀,既然是财务总监他应该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你就按他说的,考虑上进项税,同时收入你也考虑上销项税,给他报个数,他是不是要给那些不明白财务的人看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3:23
1.工业企业——2个月业务
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08年8月至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
(2)8月份销售其他应税药品,收到含税货款23400元;销售免税药品50000元。
(3)8月份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68000元,用于生产应税与免税药品,但无法划分耗料情况。支付运费1200元(有运输*),其中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200元,运费900元。
(4)9月份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价款150000元(不含税),动用外购原料成本28000元,其中含购货运费930元(有运输*),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免费药品的运费700元(有运输*)。
(5)9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300000元。
(6)9月份外购应税产品包装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5000元,支付产品说明书加工费2000元,取得专用*上注明税款340元。
【要求】计算该药厂8月和9月*税额。
【参*】
8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 =117000÷1.17×17% +23400÷1.17×17% =20400(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68000+(900+100)×7%]×50000÷(120000+50000)=20020.59(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68000+(900+100)×7%-20020.59 = 48049.41(元)
应纳* = 20400-48049.41 = -27649.41(元)
8月未抵扣完的*额为27649.41元,留待9月份继续抵扣。
9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进项税额=5000+340-(28000-930)×17%-930÷(1-7%)×7%=668.1(元)
9月应纳*=51000-668.1-27649.41=22682.49(元)
2. 甲卷烟厂(位于市区)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52000元,支付运费2000元,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将购买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专用*,注明加工费6000元,乙企业代扣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48500元;企业职工浴池领用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时取得普通*的劳保用品,成本8600元,领用上月购进时取得*专用*和合法的运输*的煤炭,成本34290元(包括买价31000元,运输成本1790元,装卸费1500元)。(A牌卷烟的不含*调拨价为82元/条,本月取得的*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要求】 请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
【参*】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1+10%)=52000×1.1=5720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57200×20%=11440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3%=(57200+11440)×13%=8923.2
运费进项税额=2000×7%=140
购买烟叶合计可抵扣进项税额=9063.2元
加工费进项税额=6000×17%=1020
甲卷烟厂的销项税额=(348500+85000)×17%=73695(元)
进项税额转出=31000×13%+1790/(1-7%)×7%=4164.73(元)
应纳*=73695-(9063.20+1020-4164.73)=67776.53(元)
3. 甲为生产企业,乙为运输企业,丙为商业零售企业。甲和丙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2009年3月三家企业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售给丙企业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金5.1万元。丙企业当月付款60%、其余下月付清,本月专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乙企业收取运输费用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丙企业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垫运费,甲将台头为丙企业的运输*转交给丙企业,丙企业已将运费付给了甲企业;
(2)甲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乙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入库。取得乙企业的运输*上注明运输费0.7万元,装卸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
(3)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5万元,税金0.85万元,国庆节前将外购价值4万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4)因质量问题,丙企业退回上月从甲企业的进货50件,每件不含税价0.08万元(已抵扣过进项税),丙取得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退货手续符合规定;
(5)本月10日甲企业又以销售折扣方式卖给丙一批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销售额18万元,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定是5/10、2/20、N/30。丙企业提货后于本月18日就全部付清了货款,并将专用*到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运费为0.3万元,尚未取得运输*;
(6)丙企业本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甲企业应纳*;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税率3%);
(3)丙企业应纳*。
【参*】
(1)甲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5.1+18×17%-50×0.08×17%=8.16-0.68=7.48 (万元)
当期进项税=3.4+0.7×7%+0.85-4×17%=3.62 (万元)
当期应纳*=7.48-3.62=3.86(万元)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为:(0.5+0.7+0.08+0.02+0.3)×3%=0.05 (万元)
(3)丙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0.85+35.1÷(1+17%)×17%=5.95 (万元)
当期进项税=5.1+18×17%-50×0.08×17%+0.5×7%=7.52 (万元)
当期应纳*=5.95-7.52=-1.57(万元)
4. 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批发部、零售部和宾馆,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l)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日用品,普通*上注明的价款35800元;
(2)商场本月从某食品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食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上注明价款为8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3)从某汽车制造厂购进一辆自用的载货汽车及配套的备用件,分别取得*专用*载明的汽车价款210000元,*35700元,备用件价款3100元,*527元,货款及*款已经支付,汽车已办理登记注册,并交付使用;
(4)从国外进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40000元,关税税率为25%,款项已经支付(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化妆品已验收入库;
(5)商场本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款为215320元,支付运费9600元(运费*符合抵扣规定),购进商品货款均已支付并已验收入库;
(6)该商场批发部本月批发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0元,其中包括销售化妆品不含税收入94000元,按合同约定销售商品应由商场承担的运费支出969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货款已经收到,运费已经支付;
(7)该商场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53000元(其中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67860元,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65520元);
(8)上月售出的空调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退回1台,收回原来开具的普通*上注明的销售额为6669元,该商场把空调返给厂家,并取得了厂家开具的*专用*(红字),*上注明的价款为4800;
(9)该商场所属的宾馆取得客房收入72020元,餐饮收入32000元,歌厅收入13250元;本月宾馆领用商场上月购进的床上用品价值30000元,宾馆餐饮部领用餐具价值12000元(不考虑所负担运输成本)。
【要求】(1)计算该商场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期进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纳*。
【参*】
(1)当期销项税额=[800000+(1053000-6669)÷(1+17%)] ×17%=288031(元)
(2)当期进项税额=8000 ×3%+35700+527+840000×(1+25%)÷(1-30%)×17%+215320+9600×7%+9690×7%-4800×17%=507321.3(元)
进项税额转出=(30000+12000)×17%=7140(元)
(3)应纳*=288031-(507321.3-7140)=-212150.3(元)
5. 某印刷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为某学校印刷复习资料1000册,普通*上注明的印刷费为4000元。
(2)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1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书不含税印刷费20元,另收运输费1000元。
(3)印刷挂历1400本,每本售价23.4元(含税价),零售50本;批发给某图书城800本,实行七折优惠,开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了同一张专用*上,并规定5天之内付款再给5%折扣,购货方如期付款;发给本企业职工300本;赠送客户200本。
(4)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
(5)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13600元,*已经认证。购进其他原料,取得*专用*,支付价款200000元、*34000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10000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20000元(占支付金额的10%),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6)购买一台设备取得*专用*上注明税金34000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为1020元。相关*已经通过认证。
(7)上月购进的价值30000元(不含税价)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
(8)接受某杂志社委托,印刷有统一刊号的杂志2000册,纸张由印刷厂提供,共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
(9)将以前购进的库存材料(不符合抵扣规定未抵扣)用于职工浴室,账面成本5000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4000÷(1+17%)×17%+20×15000×17%+1000÷(1+17%)×17%+23.4÷(1+17%)×(50+300+200)×17%+23.4÷(1+17%)×800×70%×17%+5000×17%+10000×13%=57650.50(元)
(2)进项税额=(34000+10000×7%)×(1-10%)+13600+34000+1020-30000×17%=74750 (元)
(3)应纳*额=57650.50-74750=-17099.5 (元)
(注释:①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报纸和杂志,纸张由印刷厂社提供,图书按销售货物(13%)征收*;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按提供劳务征收*,税率为17%;②收取的运输费属价外费用,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算*;③为免税商品印刷说明书属征税范围按17%交*;④购进设备和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可以以票扣税;⑤上月购进的纸张本月因管理不善不能使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 某涂料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化工原料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100 000元,*款17 000元;化工原料已验收入库并部分地投入使用。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 400元,其中:运费1 9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4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
(2)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5 000元,*款850元。月末,该批包装物尚未运达企业。
(3)销售甲种涂料2 500桶,并向对方开具*专用*,*中注明销售额为15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9 250元,并单独记账核算。
(4)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 400元,已入账核算。
(5)为粉刷办公科室、车间,从成品仓库领用甲种涂料20桶,已按成本价转账核算。甲种涂料的单位生产成本为40元/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额。
【参*】
(1)进项税额=17000+(1950+50)×7%=17140
(2)进项税额=850
(3)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
注: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4)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
(5)甲种涂料当月销售价根据(3)得出150000/2500=60元
销项税额=20×60×17%=204元
当月应纳税额=25500+3400+204-17140-850=11114(元)
7.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专用*,注明加工费30000元、*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12000元,取得普通*。
(2)购进货物取得*专用*,注明金额450000元、*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本月将以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注明金额160000元、*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成本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8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3辆,其售价高于原值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0800元。
(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一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1)业务1应纳*额;
(2)业务2应纳*额;
(3)业务3应纳*额;
(4)业务4应纳*额;
(5)业务5应纳*额;
(6)该企业2月份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
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
应缴*=44200-21540=22660
(2)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
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
应纳*=85000-62460=22540
(3)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
进项税额转出= (50000-4850)×17%+4850/(1-7%)×7%=8040.55
进项税额=27200-8040.55=19159.45
应缴*=31977-19159.45=12817.55
(4)销售摩托车应纳*=20800/(1+4%)×4%×50%=400
(5)押金收入应纳*税额=12870/(1+17%)×17%=1870
2月份应纳*总额=22660+22540+12817.55+400+1870=60287.55(元)
8. 某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实行“免、抵、退”税工业企业2008年留抵*3800元,2009年发生如下业务:
(1)1月,购买国内原材料A,入库但未付款,税控*注明价款100000元,*17000元;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一批,海关认可*CIF价70000美元,汇率6.85 ,关税税率8%,企业缴纳了规定的关税和*后海关放行,缴纳*的海关完税凭证尚未传递回企业。当期内销现销收入销售额(不含税)150000人民币,15日发出赊销商品一批,合同规定发出之日40天付款结账,合同货物含税总金额250000元。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8270欧元,汇率9.1 ;(注: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2)2月,得到上月进口货物缴款书及相关报关单经税务机关批准抵扣,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用于生产目的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账面成本87000元。当期内销货物1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支付销售运费4000元,出口货物离岸价14076欧元,汇率9.08。
要求:计算各月应纳*及出口退税。(该企业出口退税率13%,征税率17%)
【参*】
(1)1月:
销项税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50000×17% =25500(元)
②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8270×9.1=75257(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购入国内原材料A的17000元可计入进项;
②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海关征收关税及代征*额,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组成计税价格=70000×6.85×(1+8%)=517860(元)
*额=517860×17% =88036.2 (元)
该批货物因未拿到海关缴款书,不可在当期抵扣。
③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扣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8270×9.1×(17%-13%)=3010.28(元)
④当月应纳*=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25500-(17000-3010.28+3800)=7710.28(元)
当月应纳*额7710.28元。这里计算时注意不要遗忘3800元的期初留抵税额。
增加::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75257×13%=9783.41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7710.28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9783.41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7710.28(元)
当期免抵税额=9783.41-7710.28=2073.13
(2)2月:
销项税额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60000×17% =27200(元)
②赊销商品合同到规定期限,不论是否收到货款,均应计算销项税。25万元含税价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税。
250000÷(1+17%)×17% =213675.21 ×17%=36324.79(元)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14076×9.08=127810.08元 (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申报抵扣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所列进项税额88036.2(元)
②销售运费4000元部分的进项税额:
4000×7% =280(元)
③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要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当期进项税额转出,注意转出时要先还原成原计税标准:
87000÷(1-13%)×13%=13000(元)
④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127810.08×(17%-13%)=5112.40(元)
⑤当月应纳*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7200+36324.79-(88036.2+280-5112.40-13000)=-6679.01(元)
⑥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27810.08×13%=16615.31(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6679.01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6615.31(元)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6679.01(元)
当期免抵税额=16615.31-6679.011=9936.30(元)
9. 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2009年1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等货物取得的*专用*注明价款1 200万元,税款204万元;另外支付进货运费金额3万元,取得合法的货运*。货款已付,货物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一批,该料件到岸价格120万元,海关已征进口环节关税12万元,消费税56.57万元。该企业当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700万元,款项已收。当月出口货物销售额(离岸价)18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1:6.84),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并且有上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3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或应退的*额。
【参*】
进项税额=204+3×7%=204.21(万元)
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120+12+56.57=188.57(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88.57×(17%-15%)=3.771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80×6.84×(17%-15%)-3.7714
=20.8526 (万元)
上期留抵税额=32(万元)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04.21-20.8526+32=215.3574(万元)
应纳税额=700×17% - 215.3574=-96.3574(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88.57×15%=28.2855(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限额=180×6.84×15%-28.2855=156.3945(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96.357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限额156.3945万元
所以,应退税额=96.357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56.3945-96.3574=60.0371(万元)
10. 某生产企业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生产企业,主要从事货物生产、出口销售和国内销售业务。该企业本期有关资料如下:
(1)报关离境出口销售货物三批,离岸价合计为100万美元。
(2)国内销售货物若干批,取得销售额(不含税)350万元人民币。
(3)购进并验收入库生产用货物若干批,并取得*专用*,价款为800万元人民币,*税额为136万元人民币。
(4)购进生产用货物中,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一批,实际成本50万元人民币;因火灾损失购进货物一批,实际成本20万元人民币。
该企业购进和生产的货物适用的*税率均为17%,且无免税购进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1%;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6.84;该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该企业本期出口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参*】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100×6.84×(17%-11%)=41.04(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70×17%=11.9(万元)
应纳*=350×17%-(136-11.9 -41.04)=-23.5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限额=100×6.84×11%=75.24(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3.5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75.24万元
应退税额=23.5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75.24-23.56=5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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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4
价外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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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3
*就是按照本企业增值额乘以税率,虽然是价外税,但也是企业需要负担的,是企业的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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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3
*是价外税,你的成本是你的不含税价格,如果非要考虑进项税的话,销项税也要算入销售收入中才配比呀。但是那样算不合理,你那财务总监是不是有别的要求呀,既然是财务总监他应该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你就按他说的,考虑上进项税,同时收入你也考虑上销项税,给他报个数,他是不是要给那些不明白财务的人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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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4
价外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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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3
1.工业企业——2个月业务
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08年8月至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
(2)8月份销售其他应税药品,收到含税货款23400元;销售免税药品50000元。
(3)8月份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68000元,用于生产应税与免税药品,但无法划分耗料情况。支付运费1200元(有运输*),其中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200元,运费900元。
(4)9月份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价款150000元(不含税),动用外购原料成本28000元,其中含购货运费930元(有运输*),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免费药品的运费700元(有运输*)。
(5)9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300000元。
(6)9月份外购应税产品包装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5000元,支付产品说明书加工费2000元,取得专用*上注明税款340元。
【要求】计算该药厂8月和9月*税额。
【参*】
8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 =117000÷1.17×17% +23400÷1.17×17% =20400(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68000+(900+100)×7%]×50000÷(120000+50000)=20020.59(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68000+(900+100)×7%-20020.59 = 48049.41(元)
应纳* = 20400-48049.41 = -27649.41(元)
8月未抵扣完的*额为27649.41元,留待9月份继续抵扣。
9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进项税额=5000+340-(28000-930)×17%-930÷(1-7%)×7%=668.1(元)
9月应纳*=51000-668.1-27649.41=22682.49(元)
2. 甲卷烟厂(位于市区)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52000元,支付运费2000元,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将购买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专用*,注明加工费6000元,乙企业代扣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48500元;企业职工浴池领用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时取得普通*的劳保用品,成本8600元,领用上月购进时取得*专用*和合法的运输*的煤炭,成本34290元(包括买价31000元,运输成本1790元,装卸费1500元)。(A牌卷烟的不含*调拨价为82元/条,本月取得的*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要求】 请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
【参*】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1+10%)=52000×1.1=5720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57200×20%=11440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3%=(57200+11440)×13%=8923.2
运费进项税额=2000×7%=140
购买烟叶合计可抵扣进项税额=9063.2元
加工费进项税额=6000×17%=1020
甲卷烟厂的销项税额=(348500+85000)×17%=73695(元)
进项税额转出=31000×13%+1790/(1-7%)×7%=4164.73(元)
应纳*=73695-(9063.20+1020-4164.73)=67776.53(元)
3. 甲为生产企业,乙为运输企业,丙为商业零售企业。甲和丙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2009年3月三家企业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售给丙企业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金5.1万元。丙企业当月付款60%、其余下月付清,本月专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乙企业收取运输费用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丙企业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垫运费,甲将台头为丙企业的运输*转交给丙企业,丙企业已将运费付给了甲企业;
(2)甲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乙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入库。取得乙企业的运输*上注明运输费0.7万元,装卸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
(3)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5万元,税金0.85万元,国庆节前将外购价值4万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4)因质量问题,丙企业退回上月从甲企业的进货50件,每件不含税价0.08万元(已抵扣过进项税),丙取得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退货手续符合规定;
(5)本月10日甲企业又以销售折扣方式卖给丙一批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销售额18万元,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定是5/10、2/20、N/30。丙企业提货后于本月18日就全部付清了货款,并将专用*到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运费为0.3万元,尚未取得运输*;
(6)丙企业本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甲企业应纳*;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税率3%);
(3)丙企业应纳*。
【参*】
(1)甲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5.1+18×17%-50×0.08×17%=8.16-0.68=7.48 (万元)
当期进项税=3.4+0.7×7%+0.85-4×17%=3.62 (万元)
当期应纳*=7.48-3.62=3.86(万元)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为:(0.5+0.7+0.08+0.02+0.3)×3%=0.05 (万元)
(3)丙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0.85+35.1÷(1+17%)×17%=5.95 (万元)
当期进项税=5.1+18×17%-50×0.08×17%+0.5×7%=7.52 (万元)
当期应纳*=5.95-7.52=-1.57(万元)
4. 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批发部、零售部和宾馆,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l)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日用品,普通*上注明的价款35800元;
(2)商场本月从某食品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食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上注明价款为8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3)从某汽车制造厂购进一辆自用的载货汽车及配套的备用件,分别取得*专用*载明的汽车价款210000元,*35700元,备用件价款3100元,*527元,货款及*款已经支付,汽车已办理登记注册,并交付使用;
(4)从国外进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40000元,关税税率为25%,款项已经支付(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化妆品已验收入库;
(5)商场本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款为215320元,支付运费9600元(运费*符合抵扣规定),购进商品货款均已支付并已验收入库;
(6)该商场批发部本月批发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0元,其中包括销售化妆品不含税收入94000元,按合同约定销售商品应由商场承担的运费支出969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货款已经收到,运费已经支付;
(7)该商场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53000元(其中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67860元,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65520元);
(8)上月售出的空调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退回1台,收回原来开具的普通*上注明的销售额为6669元,该商场把空调返给厂家,并取得了厂家开具的*专用*(红字),*上注明的价款为4800;
(9)该商场所属的宾馆取得客房收入72020元,餐饮收入32000元,歌厅收入13250元;本月宾馆领用商场上月购进的床上用品价值30000元,宾馆餐饮部领用餐具价值12000元(不考虑所负担运输成本)。
【要求】(1)计算该商场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期进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纳*。
【参*】
(1)当期销项税额=[800000+(1053000-6669)÷(1+17%)] ×17%=288031(元)
(2)当期进项税额=8000 ×3%+35700+527+840000×(1+25%)÷(1-30%)×17%+215320+9600×7%+9690×7%-4800×17%=507321.3(元)
进项税额转出=(30000+12000)×17%=7140(元)
(3)应纳*=288031-(507321.3-7140)=-212150.3(元)
5. 某印刷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为某学校印刷复习资料1000册,普通*上注明的印刷费为4000元。
(2)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1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书不含税印刷费20元,另收运输费1000元。
(3)印刷挂历1400本,每本售价23.4元(含税价),零售50本;批发给某图书城800本,实行七折优惠,开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了同一张专用*上,并规定5天之内付款再给5%折扣,购货方如期付款;发给本企业职工300本;赠送客户200本。
(4)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
(5)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13600元,*已经认证。购进其他原料,取得*专用*,支付价款200000元、*34000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10000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20000元(占支付金额的10%),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6)购买一台设备取得*专用*上注明税金34000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为1020元。相关*已经通过认证。
(7)上月购进的价值30000元(不含税价)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
(8)接受某杂志社委托,印刷有统一刊号的杂志2000册,纸张由印刷厂提供,共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
(9)将以前购进的库存材料(不符合抵扣规定未抵扣)用于职工浴室,账面成本5000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4000÷(1+17%)×17%+20×15000×17%+1000÷(1+17%)×17%+23.4÷(1+17%)×(50+300+200)×17%+23.4÷(1+17%)×800×70%×17%+5000×17%+10000×13%=57650.50(元)
(2)进项税额=(34000+10000×7%)×(1-10%)+13600+34000+1020-30000×17%=74750 (元)
(3)应纳*额=57650.50-74750=-17099.5 (元)
(注释:①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报纸和杂志,纸张由印刷厂社提供,图书按销售货物(13%)征收*;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按提供劳务征收*,税率为17%;②收取的运输费属价外费用,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算*;③为免税商品印刷说明书属征税范围按17%交*;④购进设备和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可以以票扣税;⑤上月购进的纸张本月因管理不善不能使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 某涂料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化工原料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100 000元,*款17 000元;化工原料已验收入库并部分地投入使用。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 400元,其中:运费1 9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4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
(2)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5 000元,*款850元。月末,该批包装物尚未运达企业。
(3)销售甲种涂料2 500桶,并向对方开具*专用*,*中注明销售额为15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9 250元,并单独记账核算。
(4)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 400元,已入账核算。
(5)为粉刷办公科室、车间,从成品仓库领用甲种涂料20桶,已按成本价转账核算。甲种涂料的单位生产成本为40元/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额。
【参*】
(1)进项税额=17000+(1950+50)×7%=17140
(2)进项税额=850
(3)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
注: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4)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
(5)甲种涂料当月销售价根据(3)得出150000/2500=60元
销项税额=20×60×17%=204元
当月应纳税额=25500+3400+204-17140-850=11114(元)
7.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专用*,注明加工费30000元、*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12000元,取得普通*。
(2)购进货物取得*专用*,注明金额450000元、*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本月将以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注明金额160000元、*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成本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8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3辆,其售价高于原值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0800元。
(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一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1)业务1应纳*额;
(2)业务2应纳*额;
(3)业务3应纳*额;
(4)业务4应纳*额;
(5)业务5应纳*额;
(6)该企业2月份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
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
应缴*=44200-21540=22660
(2)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
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
应纳*=85000-62460=22540
(3)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
进项税额转出= (50000-4850)×17%+4850/(1-7%)×7%=8040.55
进项税额=27200-8040.55=19159.45
应缴*=31977-19159.45=12817.55
(4)销售摩托车应纳*=20800/(1+4%)×4%×50%=400
(5)押金收入应纳*税额=12870/(1+17%)×17%=1870
2月份应纳*总额=22660+22540+12817.55+400+1870=60287.55(元)
8. 某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实行“免、抵、退”税工业企业2008年留抵*3800元,2009年发生如下业务:
(1)1月,购买国内原材料A,入库但未付款,税控*注明价款100000元,*17000元;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一批,海关认可*CIF价70000美元,汇率6.85 ,关税税率8%,企业缴纳了规定的关税和*后海关放行,缴纳*的海关完税凭证尚未传递回企业。当期内销现销收入销售额(不含税)150000人民币,15日发出赊销商品一批,合同规定发出之日40天付款结账,合同货物含税总金额250000元。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8270欧元,汇率9.1 ;(注: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2)2月,得到上月进口货物缴款书及相关报关单经税务机关批准抵扣,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用于生产目的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账面成本87000元。当期内销货物1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支付销售运费4000元,出口货物离岸价14076欧元,汇率9.08。
要求:计算各月应纳*及出口退税。(该企业出口退税率13%,征税率17%)
【参*】
(1)1月:
销项税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50000×17% =25500(元)
②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8270×9.1=75257(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购入国内原材料A的17000元可计入进项;
②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海关征收关税及代征*额,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组成计税价格=70000×6.85×(1+8%)=517860(元)
*额=517860×17% =88036.2 (元)
该批货物因未拿到海关缴款书,不可在当期抵扣。
③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扣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8270×9.1×(17%-13%)=3010.28(元)
④当月应纳*=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25500-(17000-3010.28+3800)=7710.28(元)
当月应纳*额7710.28元。这里计算时注意不要遗忘3800元的期初留抵税额。
增加::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75257×13%=9783.41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7710.28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9783.41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7710.28(元)
当期免抵税额=9783.41-7710.28=2073.13
(2)2月:
销项税额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60000×17% =27200(元)
②赊销商品合同到规定期限,不论是否收到货款,均应计算销项税。25万元含税价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税。
250000÷(1+17%)×17% =213675.21 ×17%=36324.79(元)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14076×9.08=127810.08元 (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申报抵扣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所列进项税额88036.2(元)
②销售运费4000元部分的进项税额:
4000×7% =280(元)
③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要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当期进项税额转出,注意转出时要先还原成原计税标准:
87000÷(1-13%)×13%=13000(元)
④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127810.08×(17%-13%)=5112.40(元)
⑤当月应纳*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7200+36324.79-(88036.2+280-5112.40-13000)=-6679.01(元)
⑥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27810.08×13%=16615.31(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6679.01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6615.31(元)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6679.01(元)
当期免抵税额=16615.31-6679.011=9936.30(元)
9. 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2009年1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等货物取得的*专用*注明价款1 200万元,税款204万元;另外支付进货运费金额3万元,取得合法的货运*。货款已付,货物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一批,该料件到岸价格120万元,海关已征进口环节关税12万元,消费税56.57万元。该企业当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700万元,款项已收。当月出口货物销售额(离岸价)18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1:6.84),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并且有上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3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或应退的*额。
【参*】
进项税额=204+3×7%=204.21(万元)
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120+12+56.57=188.57(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88.57×(17%-15%)=3.771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80×6.84×(17%-15%)-3.7714
=20.8526 (万元)
上期留抵税额=32(万元)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04.21-20.8526+32=215.3574(万元)
应纳税额=700×17% - 215.3574=-96.3574(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88.57×15%=28.2855(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限额=180×6.84×15%-28.2855=156.3945(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96.357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限额156.3945万元
所以,应退税额=96.357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56.3945-96.3574=60.0371(万元)
10. 某生产企业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生产企业,主要从事货物生产、出口销售和国内销售业务。该企业本期有关资料如下:
(1)报关离境出口销售货物三批,离岸价合计为100万美元。
(2)国内销售货物若干批,取得销售额(不含税)350万元人民币。
(3)购进并验收入库生产用货物若干批,并取得*专用*,价款为800万元人民币,*税额为136万元人民币。
(4)购进生产用货物中,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一批,实际成本50万元人民币;因火灾损失购进货物一批,实际成本20万元人民币。
该企业购进和生产的货物适用的*税率均为17%,且无免税购进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1%;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6.84;该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该企业本期出口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参*】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100×6.84×(17%-11%)=41.04(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70×17%=11.9(万元)
应纳*=350×17%-(136-11.9 -41.04)=-23.5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限额=100×6.84×11%=75.24(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3.5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75.24万元
应退税额=23.5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75.24-23.56=5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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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3
1.工业企业——2个月业务
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08年8月至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
(2)8月份销售其他应税药品,收到含税货款23400元;销售免税药品50000元。
(3)8月份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68000元,用于生产应税与免税药品,但无法划分耗料情况。支付运费1200元(有运输*),其中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200元,运费900元。
(4)9月份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价款150000元(不含税),动用外购原料成本28000元,其中含购货运费930元(有运输*),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免费药品的运费700元(有运输*)。
(5)9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300000元。
(6)9月份外购应税产品包装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税款5000元,支付产品说明书加工费2000元,取得专用*上注明税款340元。
【要求】计算该药厂8月和9月*税额。
【参*】
8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 =117000÷1.17×17% +23400÷1.17×17% =20400(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68000+(900+100)×7%]×50000÷(120000+50000)=20020.59(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 68000+(900+100)×7%-20020.59 = 48049.41(元)
应纳* = 20400-48049.41 = -27649.41(元)
8月未抵扣完的*额为27649.41元,留待9月份继续抵扣。
9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进项税额=5000+340-(28000-930)×17%-930÷(1-7%)×7%=668.1(元)
9月应纳*=51000-668.1-27649.41=22682.49(元)
2. 甲卷烟厂(位于市区)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52000元,支付运费2000元,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将购买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专用*,注明加工费6000元,乙企业代扣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48500元;企业职工浴池领用本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时取得普通*的劳保用品,成本8600元,领用上月购进时取得*专用*和合法的运输*的煤炭,成本34290元(包括买价31000元,运输成本1790元,装卸费1500元)。(A牌卷烟的不含*调拨价为82元/条,本月取得的*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要求】 请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
【参*】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1+10%)=52000×1.1=5720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57200×20%=11440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3%=(57200+11440)×13%=8923.2
运费进项税额=2000×7%=140
购买烟叶合计可抵扣进项税额=9063.2元
加工费进项税额=6000×17%=1020
甲卷烟厂的销项税额=(348500+85000)×17%=73695(元)
进项税额转出=31000×13%+1790/(1-7%)×7%=4164.73(元)
应纳*=73695-(9063.20+1020-4164.73)=67776.53(元)
3. 甲为生产企业,乙为运输企业,丙为商业零售企业。甲和丙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税率为17%。2009年3月三家企业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售给丙企业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金5.1万元。丙企业当月付款60%、其余下月付清,本月专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乙企业收取运输费用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丙企业承担,但是由甲企业代垫运费,甲将台头为丙企业的运输*转交给丙企业,丙企业已将运费付给了甲企业;
(2)甲企业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乙企业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货物销售额20万元,税金3.4万元,货已入库。取得乙企业的运输*上注明运输费0.7万元,装卸费0.08万元,保险费0.02万元;
(3)甲企业从丙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的销售额5万元,税金0.85万元,国庆节前将外购价值4万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4)因质量问题,丙企业退回上月从甲企业的进货50件,每件不含税价0.08万元(已抵扣过进项税),丙取得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退货手续符合规定;
(5)本月10日甲企业又以销售折扣方式卖给丙一批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销售额18万元,合同约定的折扣规定是5/10、2/20、N/30。丙企业提货后于本月18日就全部付清了货款,并将专用*到税务机关认证。该货物由乙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运费为0.3万元,尚未取得运输*;
(6)丙企业本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35.1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甲企业应纳*;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税率3%);
(3)丙企业应纳*。
【参*】
(1)甲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5.1+18×17%-50×0.08×17%=8.16-0.68=7.48 (万元)
当期进项税=3.4+0.7×7%+0.85-4×17%=3.62 (万元)
当期应纳*=7.48-3.62=3.86(万元)
(2)乙企业应纳营业税为:(0.5+0.7+0.08+0.02+0.3)×3%=0.05 (万元)
(3)丙企业应纳*为:
当期销项税=0.85+35.1÷(1+17%)×17%=5.95 (万元)
当期进项税=5.1+18×17%-50×0.08×17%+0.5×7%=7.52 (万元)
当期应纳*=5.95-7.52=-1.57(万元)
4. 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批发部、零售部和宾馆,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l)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日用品,普通*上注明的价款35800元;
(2)商场本月从某食品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食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上注明价款为8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3)从某汽车制造厂购进一辆自用的载货汽车及配套的备用件,分别取得*专用*载明的汽车价款210000元,*35700元,备用件价款3100元,*527元,货款及*款已经支付,汽车已办理登记注册,并交付使用;
(4)从国外进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40000元,关税税率为25%,款项已经支付(已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化妆品已验收入库;
(5)商场本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款为215320元,支付运费9600元(运费*符合抵扣规定),购进商品货款均已支付并已验收入库;
(6)该商场批发部本月批发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0元,其中包括销售化妆品不含税收入94000元,按合同约定销售商品应由商场承担的运费支出969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货款已经收到,运费已经支付;
(7)该商场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53000元(其中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67860元,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65520元);
(8)上月售出的空调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退回1台,收回原来开具的普通*上注明的销售额为6669元,该商场把空调返给厂家,并取得了厂家开具的*专用*(红字),*上注明的价款为4800;
(9)该商场所属的宾馆取得客房收入72020元,餐饮收入32000元,歌厅收入13250元;本月宾馆领用商场上月购进的床上用品价值30000元,宾馆餐饮部领用餐具价值12000元(不考虑所负担运输成本)。
【要求】(1)计算该商场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期进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纳*。
【参*】
(1)当期销项税额=[800000+(1053000-6669)÷(1+17%)] ×17%=288031(元)
(2)当期进项税额=8000 ×3%+35700+527+840000×(1+25%)÷(1-30%)×17%+215320+9600×7%+9690×7%-4800×17%=507321.3(元)
进项税额转出=(30000+12000)×17%=7140(元)
(3)应纳*=288031-(507321.3-7140)=-212150.3(元)
5. 某印刷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为某学校印刷复习资料1000册,普通*上注明的印刷费为4000元。
(2)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1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书不含税印刷费20元,另收运输费1000元。
(3)印刷挂历1400本,每本售价23.4元(含税价),零售50本;批发给某图书城800本,实行七折优惠,开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了同一张专用*上,并规定5天之内付款再给5%折扣,购货方如期付款;发给本企业职工300本;赠送客户200本。
(4)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
(5)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上注明*13600元,*已经认证。购进其他原料,取得*专用*,支付价款200000元、*34000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10000元,待货物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商品金额20000元(占支付金额的10%),经查实应由运输单位赔偿。
(6)购买一台设备取得*专用*上注明税金34000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为1020元。相关*已经通过认证。
(7)上月购进的价值30000元(不含税价)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
(8)接受某杂志社委托,印刷有统一刊号的杂志2000册,纸张由印刷厂提供,共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
(9)将以前购进的库存材料(不符合抵扣规定未抵扣)用于职工浴室,账面成本5000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4000÷(1+17%)×17%+20×15000×17%+1000÷(1+17%)×17%+23.4÷(1+17%)×(50+300+200)×17%+23.4÷(1+17%)×800×70%×17%+5000×17%+10000×13%=57650.50(元)
(2)进项税额=(34000+10000×7%)×(1-10%)+13600+34000+1020-30000×17%=74750 (元)
(3)应纳*额=57650.50-74750=-17099.5 (元)
(注释:①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报纸和杂志,纸张由印刷厂社提供,图书按销售货物(13%)征收*;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按提供劳务征收*,税率为17%;②收取的运输费属价外费用,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算*;③为免税商品印刷说明书属征税范围按17%交*;④购进设备和税控收款机取得的*专用*,可以以票扣税;⑤上月购进的纸张本月因管理不善不能使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 某涂料厂(*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化工原料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100 000元,*款17 000元;化工原料已验收入库并部分地投入使用。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 400元,其中:运费1 9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4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
(2)购进包装物一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价款5 000元,*款850元。月末,该批包装物尚未运达企业。
(3)销售甲种涂料2 500桶,并向对方开具*专用*,*中注明销售额为15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9 250元,并单独记账核算。
(4)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 400元,已入账核算。
(5)为粉刷办公科室、车间,从成品仓库领用甲种涂料20桶,已按成本价转账核算。甲种涂料的单位生产成本为40元/桶。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当月应纳的*额。
【参*】
(1)进项税额=17000+(1950+50)×7%=17140
(2)进项税额=850
(3)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
注: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4)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
(5)甲种涂料当月销售价根据(3)得出150000/2500=60元
销项税额=20×60×17%=204元
当月应纳税额=25500+3400+204-17140-850=11114(元)
7.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专用*,注明加工费30000元、*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12000元,取得普通*。
(2)购进货物取得*专用*,注明金额450000元、*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本月将以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注明金额160000元、*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成本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8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3辆,其售价高于原值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20800元。
(5)当月发生逾期押金收入12870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一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1)业务1应纳*额;
(2)业务2应纳*额;
(3)业务3应纳*额;
(4)业务4应纳*额;
(5)业务5应纳*额;
(6)该企业2月份应纳*额。
【参*】
(1)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
进项税额=120000×13%+5100+12000×7%=21540
应缴*=44200-21540=22660
(2)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
进项税额=(76500+22500×7%)×80%=62460
应纳*=85000-62460=22540
(3)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
进项税额转出= (50000-4850)×17%+4850/(1-7%)×7%=8040.55
进项税额=27200-8040.55=19159.45
应缴*=31977-19159.45=12817.55
(4)销售摩托车应纳*=20800/(1+4%)×4%×50%=400
(5)押金收入应纳*税额=12870/(1+17%)×17%=1870
2月份应纳*总额=22660+22540+12817.55+400+1870=60287.55(元)
8. 某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实行“免、抵、退”税工业企业2008年留抵*3800元,2009年发生如下业务:
(1)1月,购买国内原材料A,入库但未付款,税控*注明价款100000元,*17000元;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一批,海关认可*CIF价70000美元,汇率6.85 ,关税税率8%,企业缴纳了规定的关税和*后海关放行,缴纳*的海关完税凭证尚未传递回企业。当期内销现销收入销售额(不含税)150000人民币,15日发出赊销商品一批,合同规定发出之日40天付款结账,合同货物含税总金额250000元。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8270欧元,汇率9.1 ;(注: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2)2月,得到上月进口货物缴款书及相关报关单经税务机关批准抵扣,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的用于生产目的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账面成本87000元。当期内销货物1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支付销售运费4000元,出口货物离岸价14076欧元,汇率9.08。
要求:计算各月应纳*及出口退税。(该企业出口退税率13%,征税率17%)
【参*】
(1)1月:
销项税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50000×17% =25500(元)
②赊销商品未到合同规定期限不计算销项税额;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8270×9.1=75257(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购入国内原材料A的17000元可计入进项;
②一般贸易进口原材料,海关征收关税及代征*额,取得海关完税凭证:
组成计税价格=70000×6.85×(1+8%)=517860(元)
*额=517860×17% =88036.2 (元)
该批货物因未拿到海关缴款书,不可在当期抵扣。
③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扣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8270×9.1×(17%-13%)=3010.28(元)
④当月应纳*=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25500-(17000-3010.28+3800)=7710.28(元)
当月应纳*额7710.28元。这里计算时注意不要遗忘3800元的期初留抵税额。
增加::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75257×13%=9783.41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7710.28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9783.41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7710.28(元)
当期免抵税额=9783.41-7710.28=2073.13
(2)2月:
销项税额计算:
①内销现销收入销项税额=160000×17% =27200(元)
②赊销商品合同到规定期限,不论是否收到货款,均应计算销项税。25万元含税价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税。
250000÷(1+17%)×17% =213675.21 ×17%=36324.79(元)
③外销收入人民币折合数=14076×9.08=127810.08元 (元)
外销收入免税。
进项税额计算:
①申报抵扣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所列进项税额88036.2(元)
②销售运费4000元部分的进项税额:
4000×7% =280(元)
③将上年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农业产品发给职工,要计算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当期进项税额转出,注意转出时要先还原成原计税标准:
87000÷(1-13%)×13%=13000(元)
④外销收入按出口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可免征和抵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127810.08×(17%-13%)=5112.40(元)
⑤当月应纳*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7200+36324.79-(88036.2+280-5112.40-13000)=-6679.01(元)
⑥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27810.08×13%=16615.31(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6679.01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6615.31(元)
则当期应退税额为6679.01(元)
当期免抵税额=16615.31-6679.011=9936.30(元)
9. 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2009年1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等货物取得的*专用*注明价款1 200万元,税款204万元;另外支付进货运费金额3万元,取得合法的货运*。货款已付,货物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一批,该料件到岸价格120万元,海关已征进口环节关税12万元,消费税56.57万元。该企业当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700万元,款项已收。当月出口货物销售额(离岸价)18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1:6.84),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并且有上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3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或应退的*额。
【参*】
进项税额=204+3×7%=204.21(万元)
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120+12+56.57=188.57(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88.57×(17%-15%)=3.771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80×6.84×(17%-15%)-3.7714
=20.8526 (万元)
上期留抵税额=32(万元)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04.21-20.8526+32=215.3574(万元)
应纳税额=700×17% - 215.3574=-96.3574(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88.57×15%=28.2855(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限额=180×6.84×15%-28.2855=156.3945(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96.357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限额156.3945万元
所以,应退税额=96.357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156.3945-96.3574=60.0371(万元)
10. 某生产企业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生产企业,主要从事货物生产、出口销售和国内销售业务。该企业本期有关资料如下:
(1)报关离境出口销售货物三批,离岸价合计为100万美元。
(2)国内销售货物若干批,取得销售额(不含税)350万元人民币。
(3)购进并验收入库生产用货物若干批,并取得*专用*,价款为800万元人民币,*税额为136万元人民币。
(4)购进生产用货物中,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一批,实际成本50万元人民币;因火灾损失购进货物一批,实际成本20万元人民币。
该企业购进和生产的货物适用的*税率均为17%,且无免税购进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1%;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6.84;该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该企业本期出口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参*】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100×6.84×(17%-11%)=41.04(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70×17%=11.9(万元)
应纳*=350×17%-(136-11.9 -41.04)=-23.5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限额=100×6.84×11%=75.24(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23.5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75.24万元
应退税额=23.5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75.24-23.56=5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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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3
*就是按照本企业增值额乘以税率,虽然是价外税,但也是企业需要负担的,是企业的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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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3
*就是按照本企业增值额乘以税率,虽然是价外税,但也是企业需要负担的,是企业的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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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3
*是价外税,你的成本是你的不含税价格,如果非要考虑进项税的话,销项税也要算入销售收入中才配比呀。但是那样算不合理,你那财务总监是不是有别的要求呀,既然是财务总监他应该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你就按他说的,考虑上进项税,同时收入你也考虑上销项税,给他报个数,他是不是要给那些不明白财务的人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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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4
价外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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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13:23
*是价外税,你的成本是你的不含税价格,如果非要考虑进项税的话,销项税也要算入销售收入中才配比呀。但是那样算不合理,你那财务总监是不是有别的要求呀,既然是财务总监他应该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你就按他说的,考虑上进项税,同时收入你也考虑上销项税,给他报个数,他是不是要给那些不明白财务的人看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3:24
价外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