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随军如何办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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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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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56
一是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 二是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三是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四是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 五是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总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待遇保障*。选择随军的家属,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随军配偶由部队商当地*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园校入托入学;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56
军人家属随军手续,需要军队干部部门与原籍地方协同办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办理军人家属随军手续:
一是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正连职干部的家属可以随军;
二是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不受*;
三是驻京城区部队副营职干部的家属可以随军;
四是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也可以家属随军。
办理军人家属随军手续的具体程序:
一是军人提出申请。
二是所在单位填表并起草请示报告,逐级上报部队审批机关。
三是有权审批机关一般每三个月统一研究批复一次。
四是带部队批件到原籍*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五是到爱人工作单位出具工龄证明。
六是带原籍相关证明和部队*机关的随军批复证明,到部队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爱人有临时工作的,特别是教育部门系统的,一定要在原籍开具证明,到新地区教育系统工作是可以接续工龄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57
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与以往相比明显放宽:
1. 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
2. 取消驻艰苦地区部队和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家属随军条件;
3. 驻北京城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
4. 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随军*的调整,将带来住房保障、随军家属就业保障、无工作随军家属基本生活、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相关*的配套跟进
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是如何界定的?
1. 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按照人事部、财政部2006年《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地区范围执行。
2. 考虑*自治区的艰苦性和特殊性,这次调整明确*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等对待。
3. 岛屿部队的界定,按照总后勤部2009年《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的岛屿范围执行。
4. 特殊岗位的界定,保持了与原*的一致性,包括空勤干部,在舰、艇、船上服役的干部,在导弹、卫星试验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备检验工作的干部。
随军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为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王成志: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总部分别制定相应的待遇保障*。
1. 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2. 随军配偶由部队商当地*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
3. 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
4. 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补助,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5. 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6. 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7. 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100元夫妻分居补助。
8.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57
家属为干部身份的,共需11种材料:
(1)申报单位*机关请示一份
(2)军官家属(干部)随军随调审批表一式三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4)驻地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给驻地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接收函原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军人家属为聘用制干部身份的,在接收函中注明按聘用制干部接收使用。
(5)家属原单位人事部门给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6)干部任职命令原件、A4纸复印件(任职命令中未体现副营、正营、副团等职务等级的,同时提供任免报告表A4纸复印件)。由外单位调入的,同时提供军区调动批复(无批复的一律不办)。需要通过入伍时间判定是否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A4纸复印件。专业技术干部、文职干部,提供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晋升文职级通知原件、A4纸复印件。(下同)
(7)家属个人档案(大中专院校毕业的,要有《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分配派遣证》和《大学生转正定级表》;录用制干部的,要有地级市以上人事部门批准的《录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制干部的,要有招工表和1997年12月31日以前省(市)级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聘用干部审批表》)。
(8)结婚证原件、A4纸复印件。
(9)户口本原件、A4纸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迁移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随迁子女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其它无关人员不复印)。
(10)军人配偶身份证原件、A4纸复印件。
(11)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A4纸复印件。随迁子女超过十六周岁的,提供中学在校证明(下同)。
工人身份的少一个同意调出函,接收证明为用工合同。
无工作身份的少一个接收函和一个调出函,多一个无工作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58
你好:你去团里的*处,开具办理随军的介绍信,然后带上介绍信,到地方办理办理户口等问题即可,具体问题你也可在*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