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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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0:25
年号:清圣祖康熙五十一年(即公元1712年)壬辰年(龙年)
2月29日,康熙帝谕大学士、九卿等:朕览各省督抚奏报编审人丁数目,并未把加增之数开报。天下承平已久,户口日多,若按人丁加征钱粮实有不可,人丁虽增,土地并未扩大。应令直省督抚,将现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不增不减,永为定额
4月4日,康熙皇帝宣布,以1711年(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银数额为永久的丁银征收定额,以后额外添丁,不再多征。
此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这样,清*遂开始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清*衽这一*有其历史原因。清朝沿袭明朝制度,地税、丁银分征。清*虽然多次实行蠲免钱粮,但田赋蠲免不等于丁银减轻。虽然丁银也屡有蠲免,但清*对人丁一直没有进行彻底清查。康熙年间,人丁增长很快,他们大都不入户籍。这样,国家对这些人无法进行控制和管理,地方官吏豪绅由乘机压榨,使贫苦百姓不得不迁徙、*。流动人口日益激增,必定要干扰社会安宁,引起社会动荡。清*为了通过改革赋役制度来控制人口,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封建统治,便决定实行“孳生人丁永不加赋”*。孳生人丁永不加赋,把全国丁银总额基本固定,从*到地方不得随意增加,使广大农民负担相对稳定,逃亡人口减少,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此外,它还为以后清*实行摊丁入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