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塌陷区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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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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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18:35
永城市煤矿塌陷区赔偿标准如下:
1、拆迁房屋、围墙等补偿标准:简易房,160元每平方米;平房,土木结构260元每平方米,砖木结构340元每平方米,砖混结构390元每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砖木结构360元每平方米,砖混结构410元每平方米;
围墙,砖墙结构40元每平方米,土墙结构25元每平方米;室外地坪,水泥地坪25元每平方米,砖地坪15元每平方米。
2、树林补偿标准:乔木移植、砍伐补偿,胸径5公分以下6元每株,6-10公分10元每株,11-15公分30元每株,16-20公分40元每株,21-25公分50元每株,26-30公分60元每株,31公分以上80元每株。
果木每亩栽培20颗以下的,1年以下保留补偿8元每株,2-3年25元每株,4-5年100元每株,6-7年150元每株,8年以上300元每株;连片每亩超过20颗的果园按亩补偿,1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元,2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000元,3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500元,4年树龄的每亩补偿2000元。
5年树龄的每亩补偿3000元,6年树龄的每亩补偿4000元,7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0元,8年以上树龄的(含8年)每亩补偿8000元。计算年限以果树移植后的实际年限为准,果园区内多种树木混栽的,只按照一种占多数树木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
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塌陷区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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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18:36
永城市煤矿塌陷区赔偿标准如下:
1.拆迁房屋、围墙等补偿标准:简易房,160元/平方米;平房,土木结构26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34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390元/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砖木结构36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410元/平方米;围墙,砖墙结构40元/平方米,土墙结构25元/平方米;室外地坪,水泥地坪25元/平方米,砖地坪15元/平方米。
2.树林补偿标准:乔木移植、砍伐补偿,胸径5公分以下6元/株,6-10公分10元/株,11-15公分30元/株,16-20公分40元/株,21-25公分50元/株,26-30公分60元/株,31公分以上80元/株。果木每亩栽培20颗以下的,1年以下保留补偿8元/株,2-3年25元/株,4-5年100元/株,6-7年150元/株,8年以上300元/株;连片每亩超过20颗的果园按亩补偿,1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元,2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000元,3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500元,4年树龄的每亩补偿2000元,5年树龄的每亩补偿3000元,6年树龄的每亩补偿4000元,7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0元,8年以上树龄的(含8年)每亩补偿8000元。计算年限以果树移植后的实际年限为准,果园区内多种树木混栽的,只按照一种占多数树木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如果群众对具体赔付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拨打市征迁办监督13837055521(永煤集团)进行反映。
永城市煤矿塌陷区赔偿标准参考链接: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php?tid=193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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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18:36
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土地复垦规定实施办法》、《河南省煤炭条例》及河南省*豫政[1989]113号《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豫政【1993】152号文等有关规定,为妥善解决我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问题,保证煤炭企业和压煤村庄农民的生产生活,维护压煤村庄农民的经济利益,市*决定调整压煤村庄搬迁时对各种农作物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压煤村庄搬迁补偿
1、房屋搬迁实行据实补偿办法,补偿标准按附件1执行。
2、院内附属物,如:马鞍过底、墙头、厕所、简易棚、猪圈、地平、树木、压井等附属物按房屋补偿款的20%进行补偿。
3、原村集体设施,如村室、学校、卫生所、敬老院等按现行价格另行补偿。
4、砖窑、水井、水渠、坟等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执行。5、树木补偿标准按附件3执行。
二、公益设施费按搬迁补偿费的 15%支付给集体,用于新村址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公共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新村址外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设施建设由煤矿企业负责至新村址。
三、青苗补偿费因土地沉陷无法耕种或造成绝收的,按耕地年产值每年每亩补偿1237元。已沉陷仍能耕种的,应予耕种,已耕作已下种的,按年产值的80%补偿;已耕作未下种的,按年产值的60%补偿;未耕作未下种的,不予补偿。造成果园、鱼塘等其它土地沉陷的,补偿费应根据其实际年产值和损失程度,由永城市*与煤矿企业协商确定。
四、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的补偿
(一)因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的,按损坏程度分为A1、A2、B、C、D1、D2六个等级。暂没能搬迁的村庄,搬迁前根据村民房屋实际损坏间数,按照这六个级别分别给予不同的补偿。1、A1、A2、B、C四个级别尽管房屋已损坏,但维修后仍可居住。A1级每年每间补偿40元,A2级每年每间补偿60元,B级每年每间补偿80元,C级每年每间补偿120元,用于房屋维修。2、D1、D2级属于危房,已无法居住。主房每间每年补偿300元,配房每间每年补偿180元,用于村民临时急搬费用,让村民搭建临时房或在外租房。3、房屋自损坏至搬迁期间,每年由*组织有关单位对村民房屋损坏程度鉴定一次。损坏级别没有变化的,按原鉴定级别补偿;损坏级别加重的,按新的鉴定级别补偿。
(二)因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但该村庄不需要搬迁的,按房屋损坏的级别一次性支付补偿费。A1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5%执行;A2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15%执行;B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30%执行;C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65%执行;D1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85%执行;D2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全额执行。
五、集体或个人创办企业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于加速解决矿区村庄压煤和迁村问题的通知》及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建重置价格的80%补偿,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补偿。
六、果园中的果树补偿苹果、梨、杏、枣、石榴、核桃、柿、桃等果木,每亩栽培20棵以下的,按附表3零星棵树补偿标准补偿;连片每亩超过20棵的果园按亩补偿,1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元,2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000元,3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500元,4年树龄的每亩补偿2000元,5年树龄的每亩补偿3000元,6年树龄的每亩补偿4000元,7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0元,8年以上树龄的(含8年)每亩补偿8000元;连片成亩的葡萄园,参照此果园补偿标准执行。计算年限以果树移植后的实际年限为准。
七、新村址及老庄盘土地补偿搬迁沉陷村庄占用的新村址,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现行的征地价格,将征地款全额支付到*,由*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如原老庄盘面积大于新村址面积,多余面积由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现行征地价格补偿给村民或复垦前按耕地年产值每年每亩支付给村民1237元的青苗补偿费及复垦后再一次性支付村民两年的青苗补偿费;如老庄盘面积小于新村址面积,扣除原村民相应耕地面积的补偿。
八、沉陷土地的复垦1、沉陷深度不超过1.5米的,原则上由企业复垦,企业不复垦的交由*组织复垦,煤矿企业交纳复垦费,其标准是:沉陷深度在 0.5米以内的,每平方米6元;深度在0.5-1米的,每平方米8元;深度在1-1.5米的,每平方米10元。2、沉陷深度超过1.5米的由煤矿企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永城市制定的技术标准复垦,如不能复垦,由企业出资征用。*负责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将集体农用地征为国有农用地。征用后的沉陷土地,由*负责复垦,煤矿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相应的土地复垦费用。 3、复垦后的耕地,经验收合格的交原村民使用,考虑土地肥力恢复因素,企业应继续全额补偿二年的青苗补偿费。4、复垦取土形成的池塘,由企业按照略低于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次性补偿后,交原村民使用。
九、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参照征地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按村庄搬迁补偿、征地补偿等实际补偿数额,煤矿企业向*交纳4%的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
十、其它事项1、根据物价变动指数,补偿标准每年作一次相应的调整,从每年的1月1日执行。2、其它未尽事宜,由永城市*与永煤集团、神火集团协商解决。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表: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砖窑、水井、水渠、坟等补偿标准。 3、树木补偿标准。 附表1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建(构)筑物名称现状结构特征和范围单位补偿标准(元)备 注平房土木结构平方米260土坯或夯土墙、瓦顶砖木结构平方米340全砖墙、瓦顶砖混结构平方米390砖墙、预制现浇顶二层以上楼房砖木结构平方米360 砖混结构平方米410 简易房石棉瓦、油毡顶平方米160隔热层参照此标准补偿备注:1、此标准参照豫政【1989】113号、豫政【1993】152号和永城市目前执行的永政【2005】48号文的补偿标准,考虑物价变动因素制定。2、房屋前墙高度不低于2.2米、有门窗的按主房补偿;前墙高度低于2.2米、无门窗的按简易房补偿。3、道路、管线等市政公共设施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4、拆迁户搬家补助费,每户500元。5、登记丈量时,新抢建的房屋等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附表2砖窑、水井、水渠、坟等补偿标准建(构)筑物名称现状结构特征和范围单位补偿标准(元)备 注砖瓦窑轮窑20门座100000每增减一门增减6000元老式窑容量30000块座10000容量每增减一万块增减2000元石灰窑容量立方米200 水井井深30米直径0.8米眼6000深度每增减1米增减300元井深30米直径0.6米眼5000井深10米砖砌井筒眼3000压水井眼300包括压机蓄水(沼气)池砖石砌、水泥抹面立方米170 温室钢、砼骨架、玻璃顶平方米80有供热设施钢、砼骨架,玻璃平方米70无供热设施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平方米50无供热设施简易塑料薄膜棚平方米15 坟墓一墓一棺座500每增加一棺增加200元水渠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米60砖、石砌横断面0.5-1平方米米50砖、石砌横断面0.5平方米以下米30砖、石砌供电通讯线路水泥杆高度8—10米根240包括线路拆迁水泥杆高度11—15米根300包括线路拆迁木杆根120包括线路拆迁 注:登记丈量时,新抢修的附属物等设施不予补偿。附表3 树林补偿标准项目规 格保留补偿(元/株)移植、砍伐补偿(元/株)备 注胸径(公分)主干高(米)乔 木5以下1.5以上861、松、柏、国槐、楸等稀有树种补偿费增加30%。2、按保留补偿的树木,归用地单位所有。3、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及珍稀树木,一般采取保留补偿。确需移植砍伐的,价格另议。6—102.5以上201011—153.5以上503016—204.5以上1004021—255.5以上1505026—306.5以上2506031以上7.5以上40080苗圃一年生亩1300白腊条、紫槐、桑叉、竹子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每墩分别补偿10元、10元、20元、20元。二年生亩2000三年生亩3000零星果树1年以下幼树8包括苹果、梨、杏、枣、石榴、核桃、柿、桃。其它树种按实际结果量酌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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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18:37
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新标准
2014-11-14 天辰云农场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
(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倍。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至10)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1.5- 3倍,
占用期二年为5倍)
(十六) 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按5.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