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消费税税率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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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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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9:28
(一)中美消费税税目之比较
一般来说,一国消费税法之税目的规定,大多是基于本国特定时期的经济*来设定的,以此来引导消费方向、调节消费结构,影响生产结构。从世界各国的消费税目来看,糖、软饮料及其替代品是最广泛地课以消费税的食用产品,有65个国家征收;29个国家对盐征收消费税,有27个国家对奢侈品的化妆品、香水征收消费税。
美国国内收入法典26标题的D部分将消费税分39个税目,涵盖了燃料、环境税、通讯、运输、外国保险、卡车拖车挂车等车辆、制造业、烟草、*、酒类、港口税等。每个税目还包含有众多子目,十分繁杂,征税项目大大小小有几百种。这也反映了美国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此外,该法典还规定,酒精饮料税目由国家专卖和财政垄断,这使得这类危害身体健康物品*上升到国家的高度,便于统筹管理,值得我们借鉴。美国消费税的另一个特色是专款专用,对许多课税项目征收消费税形成诸如:公路信托基金、机场和航线信托基金、矽肺残疾信托基金等特定的基金,用于联邦*对相关项目的支出,避免专项资金被占用,值得我们学习。
相比较,我国的消费税法规定,11个税目。分别为:酒、烟、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每个税目还细分为16个子目,总共23个消费税项目。它们都是在原产品税和*的基础上经过选择,修改后确定的。
(二)中美消费税税率之比较
目前,以美国为首的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一个共同特点是由过去强调直接税转向以直接税和间接税并重,甚至偏重间接税的趋势。各国在商品税收的征收改革中,重点放在了消费税的改革上,特别是在税率方面尤为突出。
从当今消费税的发展趋势来看,已经愈来愈凸现其配套性商品劳务税性质,其特殊调节税功能日趋明显。在日本、意大利和比利时等国家的消费税有一部份现已撤功能为*的课税范围,尤其是在日本,虽仍名之为消费税,但实质上已是一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9:28
美国的消费税相对于销售税区别还是比较大的,消费税作为美国联邦*允许美国各州市*在许可范围内征收的财政税收,一般是通过销售价格或者是每单位进行征收,可收税商品的覆盖面也非常广,包括且不限于酒精、烟草、轮胎、汽油、柴油、煤炭、*支、电话服务、航空运输、未注册的债券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
虽然销售税和消费税在适用范围与内容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二者却有一个共通的特性,那就是美国联邦*都不具备征收权,这也算是美国财政制度的一大特色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9:29
http://www.jxnc-n-tax.gov.cn/swyj_index/jingnian/20060303082652.htm,在这里都有,不过要仔细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