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8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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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4 09:00
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法治
市场和法治被称为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一般认为,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等特征,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机制。实际上,市场经济还有法治性特征,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法律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行为规则,虽然在自然经济、封建经济和计划经济等经济形态下也存在,但大体上可以认为:在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才形成了具有法治特征的法律制度。经济的市场化要求社会的法治化。也就是说,市场经济越发达,法治也就越发展。
马克思认为:“先有交易,后来才由交易发展为法制……这种通过交换和在交换中才产生的实际关系,后来获得了契约这样的法的形式。”这深刻说明,法律产生于市场交换的实践,并随着市场交换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创新。
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由此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是法治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对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血亲关系、宗法关系、宗教戒律、传统习惯和伦理道德,法律主要是维护统治阶级权力和社会秩序的工具。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虽然生产社会化程度很高,但没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利用行政权力来管理经济、配置资源。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商品生产、交换的规模越来越大,交换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超出血亲、宗族、伦理道德和行政权力等调整的范围
就需要有专门的权威的行为规则来约束和规范经济社会活动,于是,法治真正产生和发展起来。在我国,自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经济社会活动法治化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