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8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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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21:18
你可以 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 (五)调整其他船舶使费和杂项收费标准。其中系、解缆费调整为50净吨以下船舶免征,50~500净吨船舶在码头每次30.00元,在浮筒每次50.00元;501~2000净吨船舶在码头每次70.00元,在浮筒每次100.00元;2000净吨以上船舶在码兴每次140.00元,在浮筒每次200.00元。开关舱费调整为500净吨以下船舶每舱口50.00元,501~1000净吨船舶每舱口100.00元,1001~2000净吨船舶每舱口170.00元,2000净吨以上船舶每舱口340.00元。内河港口驳船取送费调整为5千米以内每计费吨0.50元,超过5千米,每计费吨千米0.10元。倾倒垃圾费调整为船运每次50.00元,陆运每次20.00元。码头供水劳务费调整为供水100吨及以下每次100.00元,100吨以上每次200.00元。围油栏使用费调整为500净吨以下船舶每船次1000.00元;500~1000净吨船舶每船次1200.00元,1000净吨以上船舶每船次1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