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禁止官员参与例如赌石,收藏,拍卖等等活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7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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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22:56
用个人的合法收入去 赌石、收藏和拍卖个人藏品,这个属于个人爱好和个人经济活动,是不能禁止。
你提出的钻法律的漏洞,这个漏洞是无法堵上的,只能通过调查来确认是否违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22:57
现实是贪污受贿已经从直接送钱,证卷,股票转移到送文物等收藏品上来了。您这种想法和意见是可以理解的,我们都反对行贿受贿等不正之风。
问题是*用“合法所得” 到合法经销的文物商店或拍卖公司,购买文物,按法律投拍,中标后按协议交付各种佣金和费用,这是合理合法的,任何个人和机关无权*其买卖自由。出卖也是一样的合法。
出现的问题是
一文物来源不正。属于受贿,权钱交易,这要制裁。 如*倪某,喜爱玩玉,也颇有一些这方面的才学,他收受奸商送来的美玉,有时还聚众把玩炫耀,……这是要制裁的。
二 以受贿的赃款购买文物或艺术品(当代书画等等)有罪,还有洗黑钱之嫌。
三 以权势霸占文物,据为己有 属于贪污犯罪(这方面康生是个例子)
四 将国有文物倒卖,从中贪污部分钱款,或低价卖出,个人吃回扣。
五出卖或走私,禁止出口,禁止买卖的文物,属于犯罪。这个不论他个人是否得到好处,都得处罚、判刑。
总之要依据法律、法规来判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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