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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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6:59
首先主管大夫确认病情,需要办理特种病的话,拿着主管大夫给开的诊断证明,需要去医保办公室领一个特种病门诊申报单,然后填写完整,盖完医院医保办的公章。然后去单位盖章,最后再去社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特种病办理窗口盖章,最后把单子返回医院,具体可以和所在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咨询一下。
1、门诊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甲状腺功能亢进、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等22种疾病。
2、享受特殊病门诊医疗的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与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计算。一个年度内特殊病门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600元,退休及工龄满30年的在职职工为400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治疗的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减半。
3、按照特殊病不同病种设定门诊医疗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使用。超过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实时与患者结算特殊病门诊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