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8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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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10:58
餐饮法人在参与到店铺经营的情况下,需要健康证。如果餐饮法人不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那么不需要具备健康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只有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10:58
餐饮法人在参与到店铺经营的情况下,需要健康证。如果餐饮法人不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那么不需要具备健康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只有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