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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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8:05
法律分析:如果签定了《劳动合同》雇主与被雇用人已经存在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期间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是不允许开除的,除非被雇用人辞职,雇主同意,准许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就没有合法的雇用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雇主可以在任何时刻开除被雇用人,但就会受到道德的牵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