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证据不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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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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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9 08:43
派出所证据不足的,可以在侦查羁押的期限内继续调查收集证据;如果期限届满仍然证据不足,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追究责任的,则应当撤销案件,并释放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