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能一票否决业委会的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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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3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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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8:53
1)《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俗称“双过半”)。
2)小业主可能未达到“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业主同意,(置业)大业主未达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两方都无法当选业委会委员,直接后果就是业委会无法成立。
3)置业的所占面积大于小业主,这业主大会,置业有权一票否决,
现在只能等入住率更高,小业主面积大于置业,就可以成立业主大会了。追问我小区实有房屋1059套,入住居民达到了800多户,我们选举大会达到了法定人数,而置业一家是无权否决我们的选举结果的,对吗?街道因此否决我们的选举结果也是违法的,是这样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追答是的,你们可以起诉置业和街道,恢复业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