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3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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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3:58
会通知。
只要监考老师认定就可以算作作弊,考完试后能再追究。
学生考试作弊、违纪处理,由学院考试领导小组、考试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联合执行,具体程序为:
1、由监考、巡考教师根据学生考试作弊、违纪情节,填写考试作弊、违纪事实,交教务处转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委员会审定;
2、考试作弊、违纪事实经认定后,形成学生考试作弊、违纪认定书,交学生处转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作弊、违纪学生的处理意见;
3、由学生处根据学生工作委员会的处理意见,形成学生考试作弊、违纪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作弊、违纪学生本人,并在全院进行公布。
4、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考试作弊、违纪事件,可以简化处理程序,由教务处形成书面考试违纪情况通报,由学生处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直接对违纪人进行纪律处分。
作弊行为可能涉及的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此类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此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的,依照此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下四类考试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高等教育考试,如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资格考试,如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等;水平等级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公*,包括国家公*和地方公*等。
以上内容参考: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3:58
监控有人看到就会通知了,没人看到或是一会都不再查记录的话,就不算数了。、
如果幸运的话,中考的处理一般不会严重,不会上报到教育厅,大多数情况是学校来处理,主要的惩罚方式通过教育或者罚款,但是情节严重的话,中考的考试成绩作废,至于会不会被记入档案,要看校方怎样处理,因为也关乎学校的荣誉。在考试的过程中,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一定不要与老师顶撞,留下的证据只会让处罚越来越严重。
关于考试作弊等行为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施行教育行政处罚。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试无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可责令学校取消其学籍。
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三种:
一、以虚报或伪造证件、证明、开学登记表、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
二、在考试中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具体指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夹带的,试卷中做标记的,由他人*的,将通信工具带入考场并使用其参加考试的。
三、破坏报名点、考场、评卷点及录取场所秩序,使其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妨碍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