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3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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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9:55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担保法解释》第一百零五条又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过你的同意转让商标专用权,显然违法,你可以请求*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禁止其他人使用该商标,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9:55
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受让人便可正常使用。法定时间的商标专用权,自转让证明出具日起,即可享有专用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