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丧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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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3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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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05:23
根据《雇佣条例》中国香港法例第57 章,对连续性合约的雇员,如连续受雇于同一雇主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时,他的雇佣合约便属「连续性合约」。
其中第四章对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有详细的阐述 ︰
雇员在受雇期内可以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休息日
享有资格
凡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每7 天可享有不少于1 天休息日。
休息日的定义
休息日的定义是在连续不少过24 小时内,雇员有权不为雇主工作。
休息日的安排
休息日由雇主指定,并可分为固定性及非固定性:
• 固定性休息日 - 雇主只须一次过将休息日的安排通知雇员。
• 非固定性休息日 - 雇主须在每月开始前将该月内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雇员。口头通知、书面通知或张贴雇员该月休假表均可。
在雇员同意下,雇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来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须安排在同一个月内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后的30 天之内。如休息日适逢法定假日,应于翌日补假。
雇佣条例并无讲明丧假的安排,多数由雇主与员工自行订立的(某些大的机构会给予员工额外的丧假),按你的情况,你只可用有薪假期代替丧假。
labour/public/ConciseGuide,参考: labour/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劳工法例并无丧假的
你可以申请大假,并附上白事的证明文件,一般公司都会批准你的, 如公司坚持不批, 可以前往劳工处寻求协助,并提交所有有关文件及公司拒绝证据
节哀顺变,参考: 以前经常要处理这种问题,雇佣条例(中国香港法例第 57 章)
《雇佣条例》是规管本港雇佣条件的主要法例。该条例自1968制定以来,经大幅修订,目前为雇员提供全面的雇佣保障和福利,其中包括:
工资保障
休息日
有薪假日
有薪年假
疾病津贴
生育保障
遣散费
长期服务金
雇佣保障
终止雇佣合约
保障雇员不会因参与职工会活动而遭歧视
但丧假还未列入劳工法例,所以我念你要用有薪年假去办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