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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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3:36
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锅炉操作)现在是这样规定的: TSG G6001-200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第四条规定: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II、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二)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你说的“高级锅炉操作工资格证”应该是劳动部门发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也应该包括燃气锅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