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违背承诺”投诉规则 是否存在强买强卖触犯法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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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8:45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我作出如下回答:
首先.我说出我的结论. 这种状况下不存在强买强卖. 第一,他并没有以暴力胁迫等方式. 第二,我觉得这种情况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不涉及刑法. 第三, 在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 法律更多保护消费者利益.(这是普遍的情况)
根据你上述情况. 我觉得对于你是不利的. 因为根据合同法中之要约与承诺. 你将商品上柜对多数人形成了要约.(一般情况下是要约邀请.但你上柜商品在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所以此处是要约) 所谓要约,意思是指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旦你的要约到达对方,并且没有在他作出承诺之前撤回. 那么一个合同就成立了. 这里,我觉得你与她的合同实际已经成立了.
但是这里也不是 完全没有缝隙可钻. 网店是一种新兴的市场销售形势, 通过虚拟的平台进行买卖. 我觉得可以主张合同不成立. 主张理由是你在淘宝网店发出的广告是要约邀请行为, 并不是要约.关于要约的特点我给你发在这里(第一,须有和别人订立合同的内容、意思,也就是说,要约须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第二,内容要具体确定,以便承诺人能不对要约作任何增加、变更直接承诺;第三,须由特定的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但此点实践中有例外,如自动售货机、自选商场标明价格的商品没有注明非卖品、陈列品的,属于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第四,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 ) 但是这样的主张也要有一定前提, 如果你的商品标明了数量质量价格等具体信息,那么你完蛋了. 你与她的合同已经成立.
因为我合同法没带回来. 所以大概情况分析了一下. 还有什么需要可以QQ我:287595814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8:45
可以肯定的是,你显然违背了淘宝的违背承诺投诉规则,而且也违背了日常的交易习惯。你这个商品如果无法确定是否有货,应该注明请一定要先和卖家确认有货后再拍,否则卖家确认无货后会直接关闭交易。但是,你没有注明,在确认暂时无货后可问清楚几天内可以补货,然后应当先向买家道歉,并与卖家协商是否可晚几天发货,挣得买家同意后方可关闭交易或者晚发货。一般无货的话,买家也不会为难卖家的。
当然,你提到买家的口气和语气不妥当,正所谓做生意的人,来者皆是客,对什么人都要笑脸相迎,不要首先设定对方对自己有偏见或者可以侮辱,也许对方并非有心,或者双方的表达习惯导致了误解。但是,在沟通的时候,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就事论事,不要延展到其他方面,你作为卖家有自己的辛苦,可以适当提及,但是要注意把握一个度,不要过分强调自己的难处,这样很可能会导致对方误解你是在博取其他人同情、扭曲她的形象,自然,你们的沟通就难以继续了。
建议你还是平心静气地与买家多沟通,或者邀请一位沟通能力强、水平高的朋友帮你沟通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8:46
淘宝的所有细节问题,最终的解释权归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