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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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8:50
未业主应当按约定交纳 物业服务费 。 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 业主委员会 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