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裁定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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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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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0:51
申请人对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起诉(而不能称为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的规定,在* 执行过程中,如果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驳回。
如果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申请再审;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0:52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