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8:4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3:54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可以采取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也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作为开发商自家的物业公司,属于第二种方式合作。
2、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合作,权责条款无法绕开住建部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模板,里面明确了甲乙双方责任、义务、法律责任、交房日期,至少具备这几个部分才是正规的。相关条款一定要添加,避免法律风险。
3、就算物业属于开发商“自家”的,但是一般的法定代表人不同,权利和义务不同,在法律框架下的责权利都是一样的,毫无例外。
4、即便是开发商自家的物业公司,不过该遵守的遵守,该履行的履行,毕竟国家法律只有那么几部,必须遵守。至于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基本就是以开发商意志为主导进行,物业意见有一点作用,作用不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3:55
可以。但是他同不同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