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效期 我2001年打死过一只黑瞎子(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现在有人举报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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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51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因此,非法捕猎案法定最高刑为士年,过了十年不被发现,就不用再承担负刑事责任了。
如果现在有人举报你,你还在刑事追究期内,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51
要付刑事责任,依照相关规定,你的行为已属情节特别严重,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追诉有关规定,你的行为应在案发后15年才能不予追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52
20年,杀人都不管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52
楼主......你没被抓吧2012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