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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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7:40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以下简称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55号)和财政部《*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2000〕1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补助经费是*财政为加强和促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三条 专项补助经费必须按规定“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保证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或抵顶地方财政预算拨款。 第二章 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分配办法 第四条 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装备、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等补助支出。补助范围如下: (一)行政执法装备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更新行政执法现场检测仪器设备、执法交通工具、执法通讯工具,取证工具等必备装备。 (二)技术装备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和更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技术机构需配备的仪器设备及改造实验室等。 (三)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和更新信息化设备、维护信息系统及培训信息化工作人员等。 (四)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专项补助经费,按照科学、公开、公平的原则,以“因素法”为主进行分配。具体依据的因素如下: (一)基本因素,是指各地财力状况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基本构成情况,包括编制内实有人数、行政执法机构及技术机构实有数量等,一般占分配总额的30%; (二)业务因素,是指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主要业务、执法办案等工作情况,一般占分配总额的30%; (三)*因素,是指国家对一些地区实施特殊的经济*,包括照顾贫困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因素,一般占分配总额的30%; (四)其他因素,是指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认为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一般占分配总额的10%。 计算专款分配的因素及其所占权重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 *财政下达的有特殊指定用途的专项补助经费,可以不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1关于调整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的文件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以下简称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55号)和财政部《*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2000〕1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补助经费是*财政为加强和促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三条 专项补助经费必须按规定“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保证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或抵顶地方财政预算拨款。 第二章 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分配办法 第四条 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装备、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等补助支出。补助范围如下: (一)行政执法装备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更新行政执法现场检测仪器设备、执法交通工具、执法通讯工具,取证工具等必备装备。 (二)技术装备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和更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技术机构需配备的仪器设备及改造实验室等。 (三)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和更新信息化设备、维护信息系统及培训信息化工作人员等。 (四)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专项补助经费,按照科学、公开、公平的原则,以“因素法”为主进行分配。具体依据的因素如下: (一)基本因素,是指各地财力状况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基本构成情况,包括编制内实有人数、行政执法机构及技术机构实有数量等,一般占分配总额的30%; (二)业务因素,是指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主要业务、执法办案等工作情况,一般占分配总额的30%; (三)*因素,是指国家对一些地区实施特殊的经济*,包括照顾贫困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因素,一般占分配总额的30%; (四)其他因素,是指财政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认为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一般占分配总额的10%。 计算专款分配的因素及其所占权重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 *财政下达的有特殊指定用途的专项补助经费,可以不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