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5 10:2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3:07
因为每个月扣税是扣缴单位按照较低税率和一般情形预先的扣税,到年终汇算清缴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形会进行再次计算,多退少补。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二是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会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加重计算,这时候的计算的数据金额基数要比之前预计的金额要大,所以税额也会比之前要多。需要补税。
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所得收入额-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年度年已预缴税额
三是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豁免汇算——不用补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