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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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54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性质是中资私营企业。性质为企业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
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