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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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3:55
会计从业资格证已被取消具体实施时间是2017年11月5日。
2017年11月5日起,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此前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此前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