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班外地户口,现已离职,请问公积金可以拿出来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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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5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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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22:5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22:53
不管哪里,要拿公积金,必须要户口本,我刚从浙江拿出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22:54
这个阔以有。【176】.办理手续【9685】阔提【3116】 考虑一千次,不如去做一次;犹豫一万次,不如实践一次;华丽的跌倒,胜过无谓的彷徨,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奋斗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