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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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5:03
24日下午15时许,湖北高警黄石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公路散花收费站对一辆蕲春籍面包车驾驶员进行酒驾检测时,酒驾快测棒很快被点亮,显示驾驶员有酒驾嫌疑,当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时,该男子却表示自己并未饮酒,而是因为自己正在嚼“槟榔”才会被测出酒驾的。
为防止误测,民警立即让该男子吐掉口中的“槟榔”,并下车嗽口饮水后再测。面对民警的“执着”,男子躲躲闪闪,开始称自己中午确实喝了点苹果醋,后又喝了几碗米酒,以为这些都不含酒精,恳请民警网开一面。20分钟后,现场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男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发现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15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将该男子带至黄石市二医院抽取血样。11月26日,经司法鉴定机构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95毫克/100毫升,认定为醉驾驾车。
经询问了解,该男子姓张,湖北蕲春人,持A1A2驾驶证,系蕲春某客运公司专职驾驶员,当天中午,该男子在家中独自饮用完一大瓶葡萄酒后驾车准备到黄石接个朋友,自以为比较清醒,并自做聪明的以为嚼“槟榔”即使遇到交警查酒驾也可以搪塞过去,不料却刚准备下高速公路收费站就被两名“执着”民警的查获。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省高警黄石大队依法对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启动刑事办案程序,张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同时,张某A1A2驾驶证被吊销,其客运公司专职驾驶员资格也随之丧失。民警提示:酒后驾车害人害已,醉驾驾车导致车毁人亡的事故屡见不现,珍惜生命,爱护他人是每个驾驶员应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