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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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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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9 00:36
1.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国考”。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也须参加“国考”。“国考”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改革前参加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2018年仍可适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已参加天津市考试人员的过渡办法》(以下简称《过渡办法》),按照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及其相应认定权限,参加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的区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学能力考试。根据《过渡办法》,改革前已参加天津市考试人员的过渡期截至2018年6月。过渡期结束后,不再举办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学能力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2.体检(5月下旬至6月下旬)。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到天津市区级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当年有效。
3.网上申请(6月中旬)。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并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准备其他纸质申请材料。
4.现场确认(6月下旬)。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向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的区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如下纸质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天津市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在校人员户籍在天津市的,须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持签注期限内天津市居住证的,须提供本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户籍在天津市工作,暂未办理居住证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市人事存档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读研究生提供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须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照片一致)。
(6)《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适用《过渡办法》,参加天津市教学能力考试并合格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选择的认定机构应与参加教学能力考试时保持一致。
5.资格认定(7月底前)。市和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向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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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9 00:37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准备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注意问题
1.认定时间:各省份2019年春季认定工作将从3月21日开始陆续开展,本网站3月21日恢复访问后将陆续登载各省发布的2019年认定公告,敬请关注。
2.主要材料:认定工作开始前,请申请人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请准备好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提供此项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表、近期本人证件照等基本材料。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体检表和本人证件照需按本省份或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提交。具体需要出示或提交的材料请以认定机构的公告为准。
3.认定地点: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在任教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本地*: 请登录您所在省份教师资格认定网站,查询认定流程、认定*、体检和需要提交或出示的材料等规定,并向您户籍所在地或者您取得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居住地(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问询认定报名时间,选择其中一地进行报名,以防错过网上报名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请查询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或及时向本校师资管理部门了解相关认定工作安排。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者,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成绩合格证明。
6.具体教师资格考试事宜请访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考试动态”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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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9 00:37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本省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
4.本省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
(二)应当遵守*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7.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各高校在职教学人员。
8.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用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六)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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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9 00:38
教师资格证认定时核验学历的前提是你必须先进行注册备案,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输入验证码或者扫描二维码一般都是可以进行验证的,如果出现不能验证的情况就检查一下那个注册备案表是否在有效期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38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在3年内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即可。认定通过了才能最终领取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