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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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9:30
《北京市居住证》办理使用指南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9:31
一、办理机构
所在居住地的*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向所在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三、办理材料
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者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者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3. 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
1) 若以《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
① 选择合法稳定就业的,即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 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b. 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② 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即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 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b. 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c. 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③ 选择连续就读的,即提供下列任一形式材料:
a. 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包含中小学学生卡);
b. 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办理人选择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若现住地址与《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2) 若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可按合法稳定就业申领居住证,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亦可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办理人还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
4. 办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四、办理时限
申领居住证业务当场受理,经审核符合《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北京市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可延长至30日。
以上回答依据作答之日的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内容回复,具体情况请依据实际办理之时的法律法规和办事窗口指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