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6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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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3:31
气瓶的正常使用年限是15年,未超过15年使用年限的煤气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使用年限的,要强制报废。
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已于2007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按GB5842-2006标准制造的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该设计使用年限并非为钢瓶报废年限,钢瓶报废年限由检验评定确定。
目前,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报废年限和定期检验周期仍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执行,但对于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钢瓶,如钢瓶本体上没有任何永久性制造日期钢印和其他永久性的原始钢印的。
按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规定应不予检验,一律按报废处理。各钢瓶检验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进行钢瓶定期检验。
检验合格的钢瓶必须有永久性的原始制造日期钢印,严禁检验单位将上述报废钢瓶翻新后流回到充装环节。各地查到此类翻新的报废钢瓶,一律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解体报废,并对翻新报废钢瓶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以消除不安全隐患。
也就是说一个气瓶的正常使用年限是15年,未超过15年使用年限的煤气瓶,应每4年检测一次;超过使用年限的,要强制报废。
扩展资料:
安全使用
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不应小于10 m;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吹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及明火烘烤,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开阀时要慢慢开启,防止附件升压快产生高温;对可燃气体的气瓶,不能用钢制工具等敲击钢瓶,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附件不得沾油脂,手或手套上沾有油污后,不得操作氧气瓶。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主要用以防止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而造成事故。气瓶用于有可能产生回流(倒灌)的场合,必须有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液化石油气气瓶内的残余油气,应用有安全措施的设施回收,不得自行处理。
加强气瓶的维护。气瓶外壁的油漆层既能防腐,又是识别的标志,可防止误用和混装,要保持好漆面的完整和标志的清晰。瓶内混进水分会加速气瓶内壁的腐蚀,在充装前一定要对气瓶进行干燥处理。气瓶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充装气体的品种、擅自更换气瓶的颜色标志。
确实需要更换时应提出申请,由气瓶检验单位负责对气瓶进行改装。负责改装的单位根据气瓶制造钢印标志和安全状况,确定气瓶是否适合于所要换装的气体。改装时,应对气瓶的内部进行彻底清理、检验、打钢印和涂检验标志,换装相应的附件,更换改装气体的字样、色环和颜色。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气瓶检验和报废年限是多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气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3:32
1、钢制无缝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2、钢制焊接气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3、液化石油气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每四次检验周期为3年;对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任何类型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4、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6、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气瓶的检验标志
1、颜色标志:气瓶颜色标志是指气瓶外表面的瓶色、字样、字色和色环。气瓶喷涂颜色标志的目的主要是从颜色上迅速地辨别出盛装某种气体的气瓶和瓶内气体的性质(可燃性、毒性),避免错装和错用,同时也可防止气瓶外表面生锈。
《气瓶颜色标志》(GB 7144)中,对气瓶颜色标志作了规定。
(1)字样。字样是指气瓶充装介质名称、气瓶所属单位名称。介质名称一般用汉字表示,凡属液化气体,在介质名称前一律冠以“液化”、“液”的字样。对于小容积的气瓶可用化学式表示。
字样一律采用仿宋体。公称容积为40L的气瓶,其字体高度为80-100mm。介质名称按瓶的环向横写,位于瓶高3/4处。单位名称按气瓶轴向竖写,位于介质名称居中的下方或转向180°的瓶面。
(2)色环。色环是识别充装同一介质,但具有不同公称工作压力的气瓶标志。凡充装同一介质且公称工作压力比规定起始级高一级的气瓶加一道色环,高二级加二道,依此类推。
色环的宽度,对于公称容积40L的气瓶,单环宽度为40mm,多环每环宽度为30mm;其他规格的气瓶,色环宽度宜按相应比例放宽或缩窄。多环的环间距等于环宽度。色环应喷涂于瓶高2/3处,且介于介质名称和单位名称之间。
该标准还列出了盛装常用介质的气瓶的颜色标志,并规定瓶帽、防护胶圈等的颜色应与瓶色一致。
2、钢印标志:气瓶的钢印标志包括制造钢印标志和检验钢印标志。
(1)制造钢印。是气瓶的原始标志,是由制造单位打铳在气瓶肩部、简体、瓶阀护罩上的,有关设计、制造、充装、使用、检验等技术参数的印章,钢印标志上的项目有:气瓶制造单位代号;气瓶编号;公称工作压力;实际质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壁厚;制造年月等。
(2)检验钢印。是气瓶定期检验后,由检验单位打铳在气瓶肩部、筒体、瓶阀护罩上,或打铳在套于瓶阀尾部金属检验标志环上的印章。检验钢印标志上,还应按年份涂检验色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