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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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9 09:59
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的程序是: 1、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提交以下材料: (1)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2)从业人员证明; 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相片一张。 外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本地暂住证,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注册机关核实是否符合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条件; 3、符合注册条件的,准许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